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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紛紛呼吁:關愛『失獨家庭』政府應立法救助
2013-01-30 09:40:2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畢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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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30日訊 “做手術需要子女簽字,住養老院需要子女簽字,他們的獨生子女沒有了,誰來做這些事情?”在今年省兩會上,省人大代表、牡丹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劍秋建議,對“失獨家庭”政府和社會應該提供養老扶助。無獨有偶,省政協委員夏富祥也提出了讓社會和政府都來關注“失獨家庭”的建議。

  記者調查:很多失獨家庭不知政策沒領扶助金

  70年代初以來我國政府開始大力推行計劃生育。據衛生部《2010中國衛生統計年鑒》估算,我國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全國“失獨家庭”超過百萬個。這類“失獨家庭”的特點是,父母已經再沒有生育能力,同時在孩子去世前也沒有其他子女。這意味著有200萬名父親和母親,在中老年時期失去唯一的子女,老無所依,成為孤立無助的失獨老人。

  記者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該部門並沒有我省“失獨家庭”的具體數字,但據統計,截至2011年,我省領證的獨生子女數量為332.2萬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工作人員介紹,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51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由其本人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3000元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父母,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一次性補助。2007年,人口計生委、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在全國開展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工作。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很多失獨家庭對這一政策並不知情,也沒有享受這一政策。

  代表建議:立法保護失獨老人

  “工作中,我遇到這種情況很多次,有的人20多歲就沒了。他們的父母將來怎麼辦?對於‘失獨家庭’,我們應該通過法律給予他們永久的保障。”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省人大代表、牡丹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劍秋建議對“失獨家庭”提供養老扶助。

  張劍秋建議,對“失獨家庭”應制定相關的法律,提高對這部分人的補償標准,保證他們老有所養。在制定優先優惠政策時,要優先考慮這部分人,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成立相應的扶助組織,對他們的晚年生活進行照顧,並盡可能地給予他們更多的精神撫慰。張劍秋代表說,只有上昇到法律高度,纔能從根本上給予這些家庭永久的保障。

  省政協委員夏富祥建議:一、針對“失獨家庭”,要及時建立相對應的解決機構。出臺相應的政策,撫養和解決生活困難的失獨老人群體。二、建立聯系溝通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與社區的聯系,及時掌握“失獨家庭”的情況,為“失獨家庭”和兒童福利院建立聯系對接平臺,有效減少“失獨家庭”和孤兒數量,使“失獨家庭”、孤兒和社會產生“三贏”。

  專家解讀: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

  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法學博士朱南平說,“對那些失獨家庭,政府和社會更有責任及時采取措施,完善社會化養老和救助機制,合力幫助他們在社會的關愛中找到心靈的慰藉,安度晚年。”朱南平認為,我國實行計劃生育結合了當時的國情,主要是為了使人口發展與經濟水平相適應,目前亟須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不論是對失獨家庭還是丁克家庭,政府應當做的是建立良好的養老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在人們因為政策限制或面臨生育選擇時,沒有後顧之懮。”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