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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出臺節日市場監管方案 哄抬物價最高將罰300萬元
2013-02-04 08:23:15 來源:大慶日報  作者:崔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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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4日訊 1月31日,記者從大慶市物價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穩定大慶市市場物價,規范價格秩序,營造和諧節日氛圍,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價格權益,市物價局出臺了《2013年節日市場監管方案》,現已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集中展開了節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行為,最高將罰300萬元。

  據悉,在此次集中檢查中,市物價局將督查、指導、協調各縣、區物價部門按照屬地實行檢查,並對重點單位進行抽查。集中檢查將從即日起一直持續到2月末結束。

  此次重點對商貿流通領域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突出對明碼標價及價費公示的監管,並對鐵路、客運、民航價格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商場、集貿市場、超市、糧油批發市場等經營者價格行為,查處經營者在促銷中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查處借節日旺銷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不法價格行為;重點規范交通、餐飲、商貿、旅游等行業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行為,糾正、打擊經營者不明碼標價或者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不及時變更過時的價費公示內容等行為以及不按公示價費標准結算的價格違法行為;全面檢查交通各項費用並加強巡查,防止和打擊借節日之機亂漲價、亂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嚴罰嚴處。”市物價局副局長劉寶森說,對一般價格違法行為,將對違法所得進行清退,無法退還的予以沒收,並處五倍以下罰款;對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等價格欺詐行為將處5萬到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情節較重的,將處5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

  另悉,節日期間價格舉報電話12358將保持暢通,市民可隨時進行舉報、諮詢。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