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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小長假旅游提示 游客需警惕低價消費陷阱
2013-02-05 19:22:23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秀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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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5日訊(李秀梅 記者李倩)“春節”小長假將至,很多人會選擇到旅行社報名參團外出旅游。針對以往發生的旅游投訴,黑龍江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示廣大旅游者,切勿選擇無經營資質的旅行社,警惕低價旅游消費陷阱。

冰雪大世界。東北網記者 李倩 攝

  慎選旅行社 簽訂詳細的旅游合同

  游客向旅行社報名參游時,首先了解該旅行社是否合法,旅行社及其分社、門市部應懸掛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及“營業執照”。

  出行前,消費者應與旅行社簽訂詳細的旅游合同,根據選擇的出行目的地,消費者應與旅行社簽訂“團隊出境旅游合同”、“團隊國內旅游合同”、“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合同”及“一日游合同”。合同內旅游線路、景點、交通、住宿、用餐、自費項目及標准、購物次數及停留時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力求全面、明確,避免含糊用語;消費者交款後要索要並妥善保存發票。並建議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警惕低價陷阱

  旅行團的成本價格構成通常包括以下內容:接待費用(一日三餐/住店/交通/景點門票/導游服務)、簽證費、旅行社利潤等,並非價格越低越好,通常低價導致的就是低質。

  對於行程安排外的購物和自費項目,消費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條例》明確禁止旅行社和導游強迫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場所及自費項目。行程計劃安排之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活動需征得游客書面同意,旅游者有權拒絕參加。

  理性維權避免擴大損失 發生糾紛可電話投訴

  遇到因航班延誤、火車晚點等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旅行團行程受阻,不應采取過激行動擴大事態或糾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如果游客在旅游途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應首先向組團旅行社、導游提出不滿意的意見,要求其改進。如果協商不成,可撥打當地旅游質監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及時投訴,也可以在完成所有行程後到報名所在地的旅游質監管理部門投訴,可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再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省假日旅游投訴電話:0451-87010055(24小時)

責任編輯: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