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9日訊(吳凡 記者岳雲雪)19日,哈爾濱交警太平大隊民警在駕車巡邏過程中發現一黑色紅旗轎車涉嫌故意不懸掛號牌違法上路。面對“同行”的一再懇求,民警堅持帶疑查車,最終鎖定穿著制式警服的駕駛人為假警察。目前,交警部門已先期對該人交通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的處罰。同時將該人移交轄區派出所對其冒充民警的違法事實進一步審查。

違法車輛。吳凡攝
開無牌車“同行”身上疑點重重
19日,哈市交警部門在全市20餘個鄉鎮周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從嚴查處無證駕駛、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10時30分許,交警太平大隊四中隊在將3名涉嫌無證駕駛人員帶回大隊途中,發現在南直路和東直路交口一輛無牌黑色紅旗轎車正在等信號,且透過車窗玻璃可以清晰看見擺著的白色警帽、警用爆閃燈等物品。民警隨即控制住該車詢問未懸掛號牌原因。身穿警用棉服、佩戴二級警司警銜的駕駛人下車後,第一句話即與民警套近乎,表示都是同行,照顧照顧。見民警處罰態度堅決,該人開始拒不配合工作。
隨後,民警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該人身上疑點重重,且還始終不報姓名,不出示任何證件。因該人還存在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等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將該人和車帶回大隊作進一步審查。
“忘帶”的駕駛證憑空出現
隨後,民警在對這臺登記號牌為吉A4K815的車輛進行檢查中發現,除警帽、警燈外,還有另一件配有一級警司及警號的制式警服及一個警用證件夾。在將夾中一張姓名為劉某的身份證號與警員信息庫進行對比後,辦案民警進一步證實違法嫌疑人確屬冒充警察。
在隨後的審訊過程中,劉某表示,車是朋友的,自己經常借來開,警服等警用物品不是自己的。劉某表示春節期間見一支車牌掉色嚴重,就在初五把兩支牌子都拆下來了,托親戚去長春補牌子現在還沒拿回來。穿警服是為了不掛號牌時上路方便。據辦案民警介紹,該人冒充警察的行為最高可以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
交警部門表示,對於涉牌涉證這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始終采取嚴管嚴罰的高壓管控措施,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希望機動車駕駛人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同時也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上道前應注意保持車牌照的清晰、完整,如果號牌污損需要更換,應在取得臨時通行牌證後再上路行駛,避免因此被執勤民警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