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22日訊 21日,記者從哈市交警部門了解到,年初至今,哈市交警部門破獲16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14人被行政拘留,兩人被刑事拘留並將因此獲刑,其中駕駛豐田車撞人後逃逸,致被撞人死亡的司機肖某成為哈市今年終身禁駕第一人。交警部門對案件分析認為,無證、酒駕及涉牌涉證違法成為交通事故逃逸的主要前置違法和前提條件;另外,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與駕駛人年齡、家庭、職業、文化素質等社會結構都有著密切聯系。
案例回放
1月8日9時4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黑ARZ120的豐田轎車急速駛過哈市道裡區河鼓街與河梁街交口,將正在橫過馬路的一名行人撞傷,肇事後司機棄車逃逸,沒有及時搶救傷者致其死亡。案發後顧鄉交警立即開展偵辦工作,10日16時,迫於壓力肇事司機肖某到交警部門投案。
經調查和分析,交警部門認定:肖某駕駛未按規定進行檢驗的車輛,行駛中未按信號燈指示通行,依相關規定,肖某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據警方介紹,目前該案件正在處理中,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肖某構成交通肇事罪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同時因為有逃逸情節,駕照將被依法吊銷,並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肖某因此成為今年哈市被終身禁駕的第一人。
分析:逃逸者多為無業者或小年齡
哈市交警部門統計,年初至今,交警部門破獲了16起交通肇事逃逸案。16起案件中,根據肇事逃逸後果的嚴重程度,其中有14人被行政拘留,2人被刑事拘留並將因此獲刑。
據交警部門對16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認為,無證、酒駕及涉牌涉證違法是交通事故逃逸的主要前置違法和前提條件。同時,逃逸案件發生的比例顯示,年齡小、駕齡小者多於長者,無業者多於固定職業者。肇事逃逸案件的發生還普遍源自駕駛人存在僥幸和恐懼心理。
而從肇事逃逸後果以及危害來看,違法成本成倍數累加,一方面交通肇事逃逸將加大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另一方面肇事方責任加重,甚至從民事案件昇級為刑事案件,加大罪刑。此外,現在所有車輛均有強制保險,而一旦發生逃逸情況,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肇事逃逸者將承擔更為巨大的經濟責任。
提醒:逃逸致責任難定司機負全責
面對交通肇事逃逸事故頻發現象,哈市交警支隊法制室亢警官告訴記者,逃避事故責任現象頻發究其根源還要追溯到法律知識的缺失,很多駕駛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何種情形構成“終身禁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中明確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提醒駕駛人,如果發生事故後逃逸,致使事故事實無法查清,將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承擔更大的經濟賠償,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