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3日訊 (記者 岳雲雪) 為確保哈爾濱廣大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平安、祥和度過元宵佳節,哈爾濱市公安局23日發布確保元宵節安全的通告,嚴禁在24日24時之後燃放煙花爆竹。
對於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東北網記者 岳雲雪 攝
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市政府通告規定的重點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嚴禁在2月24日(正月十五)24時之後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
四、個人於2月24日(正月十五)24時後,要依法及時將剩餘煙花爆竹上交屬地公安派出所,由公安派出所統一處置。
五、煙花爆竹零售業戶於2月24日(正月十五)24時後,要依法及時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返回煙花爆竹專用庫房儲存。
六、嚴禁儲存、銷售、燃放孔明燈。
哈爾濱市公安局表示,對於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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