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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逼妻掐死三月大女兒 逃亡四年落網被判15年
2013-02-26 08:42:36 來源:生活報  作者: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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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2月26日訊 2006年,佳木斯市的一對再婚夫婦感情失和,丈夫竟逼迫妻子掐死3個月大的女兒,而後烹屍滅跡。參與犯罪的女嬰外婆良心不安,投案自首。2011年,帶著情人東躲西藏的丈夫在躲回佳木斯時,被佳木斯警方抓獲。2013年1月7日,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15年。

  吵架動手

  威脅“見一次打一次”

  2006年,佳木斯市27歲的顧某與25歲的小燕(化名)再婚,顧某與前妻育有兩三個小孩,離婚後都由顧某撫養。剛結婚時,兩人感情比較好。2006年6月23日,顧某和小燕的女兒朵朵出生,可顧某並沒有太欣喜,因為顧某已有幾個孩子,小燕剛生產不能工作,出世的孩子需要很多費用。女兒出生不到一個月,顧某便獨自來到佛山市禪城區打工。

  朵朵出生兩個月時,小燕帶著女兒投奔丈夫,母親念她身子虛弱,便一同前往。2006年8月,小燕與其母沈某帶著朵朵來到佛山市,與顧某一起住在禪城區一個村子內。之後,小燕與顧某多次發生爭吵,小燕懷疑丈夫另有新歡,而顧某則把責任推到小燕身上,為此還向其索要分手費。小燕與顧某大吵大鬧,顧某竟毆打小燕,並威脅說,如果不給分手費,就見一次打她一次。

  逼迫妻子

  掐死女兒毀滅證據

  2006年9月25日晚,夫妻倆再次因瑣事爭吵,小燕又遭到顧某的毆打,直到次日2時許,兩人還在吵。突然,顧某將房門反鎖,要求小燕將熟睡中的女兒掐死。小燕跪地求饒,可顧某一臉凶相,拿著菜刀和?面杖說:“要麼你親手殺死朵朵,然後去自首;要麼我殺了你、你媽和朵朵後自殺!”見顧某心意已決,小燕哭著將女兒掐死了。就在小燕掐死女兒時,沈某聽見動靜後闖進房中,“我進房後看到小燕雙手掐著朵朵的脖子,我上前阻攔時孩子已經斷氣了。”沈某回憶道。

  見女兒已死,顧某竟提議將屍體烹煮後拋到河中,消滅證據。沈某怕女兒坐牢,也只好聽從提議。為不在家中留下痕跡,次日上午,小燕打電話給同住佛山市的朋友,將其騙去自己家打掃衛生。隨後,小燕與沈某將屍體裝進旅行包,乘出租車來到朋友的出租屋。小燕在附近商店買了煤氣爐、不鏽鋼鍋、煤氣瓶、碪板、菜刀等物品。小燕裝好煤氣爐後,沈某將屍體放進鍋內加水煮。深夜,沈某將煮爛的屍體倒進衛生間的下水道,又將剩下的骨頭用塑料袋裝好,再將現場清理乾淨。之後,兩人將塑料袋及煤氣爐扔進附近的河裡。

  岳母投案 聞風帶情婦逃亡

  2006年9月29日,沈某再也無法呆在外孫女被掐死的房子裡,從佛山回到佳木斯。剛到家,她就將親眼看到的一切如實告訴了老伴。經過一夜的思想斗爭,在老伴唐某的支持下,沈某受不了良心的拷問,於次日8時許到佳木斯市長安派出所投案。

  根據沈某的指認,民警在佛山市禪城區東鄱某河湧打撈出孩子的屍骸,不過技術部門無法對骨骸進行DNA鑒定,因為屍體經烹煮後,DNA結構已完全破壞了。而民警趕到佛山時,顧某已經逃離,還在原來房子生活的小燕被警方抓獲。2007年7月2日,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小燕有期徒刑八年,輕判的理由是小燕屬於被脅迫參加犯罪;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躲在佛山市的顧某得知小燕和沈某被判刑後,帶著情人阿妍開始了逃亡生活。阿妍是顧某剛來佛山認識的工友,這正是他與小燕頻頻吵架的原因。他騙阿妍說要去東莞工作,兩人一起去東莞住了一個月,可顧某的心一直懸著,怕被警方找到。

  於是,顧某帶著阿妍去了上海,顧某花了一萬元以“趙義國”的名字辦了一張假身份證,開始了打工生活。

  逃亡四年剛回老家就落網

  改名換姓的顧某穩當地過起了日子,而這在上海一呆就是四年多。見風聲沒那麼緊了,顧某決定回佳木斯,2010年年末,顧某帶著阿妍回到老家。2011年9月15日,佳木斯警方接到線索,有人在一家飯館裡看到顧某,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民警在佳木斯市一家餃子館內將顧某抓獲。

  在法庭上,顧某稱,案發當天,小燕要給女兒喂奶,和沈某進了房間,他就離開了。等他回到住處時,小燕說她把朵朵掐死了。至於小燕為何要殺朵朵,顧某稱是沈某逼小燕這麼做的,其目的是想讓他們離婚。顧某說,自己沒有威脅小燕殺死女兒。法院認為,從眾多證人證言及法醫鑒定可以看到,小燕長期被顧某毆打,案發當天小燕在被毆打及威脅的情況下,基於其對顧某的性格的了解,被迫掐死女兒是事實,顧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據此,法院一審判處顧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