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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鞭炮不返庫業戶將被拘 市安監局舉報電話12350
2013-03-05 09:31:1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孫玉紅
東北網3月5日訊 今年春節煙花爆竹燃放期已結束,由於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狀況不好,很多煙花爆竹臨時零售業戶剩餘大量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對於這些產品如何處置、能否帶來不安全隱患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市安監局昨天就此作出解答。
市安監局監管三處處長紀雁冰介紹,2月24日24時煙花爆竹銷售時間結束後,臨時零售業戶應按照與供貨單位簽訂的代保管協議,在2月25日(農歷正月十六)至3月1日(農歷正月二十)將未售完的產品分類裝箱,返給供貨單位代保管,嚴禁臨時零售業戶私儲未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
據了解,燃放期結束後,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許可證即自行廢止。如果臨時零售業戶不按規定將未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返庫,繼續經營或將煙花爆竹存儲在其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地方,即構成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將給予行政拘留5-15天、罰款2-10萬元、沒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的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紀雁冰介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危害極大,極易引發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市安監局希望廣大市民充分認識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覺抵制、舉報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使我們有一個安全的生產生活環境。市安監局舉報電話:12350。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