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2日訊 8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在集中查處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期間,共有7名駕駛人因酒後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並暫扣6個月,其中兩人因害怕付出高昂違法成本選擇了棄車逃跑,但他們沒跑出200米就被抓獲。
交警部門設卡夜查酒駕等違法行為。吳凡 攝
涉牌違法,暴露酒駕被嚴罰
8日16時50分許,哈爾濱市交警動力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王勵濤在安通街沿線巡邏時取締了一臺無牌微型面包車。因該車風擋玻璃上粘貼了車號為黑ANX518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民警懷疑駕駛人涉嫌“有牌不掛”。經近距離觀察,駕駛人不僅臉色微紅,而且嘴中散發著酒氣。在被要求進入警車回隊接受進一步審查時,駕駛人在民警伸手上前控制他時,突然轉身拔腿就跑。幾名執勤民警見狀立即追了上去,駕駛人沒跑出200米就因體力不支而放棄。
民警在該駕駛人的車上找到了未懸掛的號牌和逾期未換的駕駛證,並將駕駛人高貴帶回大隊做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0.42毫克/毫昇,屬酒後駕車。因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該人最終被處以罰款24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24分並暫扣6個月。
棄車逃跑,酒駕者累犯心髒病
21時許,交警道外大隊二中隊在道外二十道街沿線路口設卡臨檢時,中隊長劉明偉發現20米外一臺黑AH2994號紅色昌河車靠邊停車後,駕駛人連鑰匙都沒拔,下車後就向相反方向跑。
駕駛人跑出50米後就蹲在地上喘粗氣,並表示自己心髒病犯了,民警見狀第一時間陪同該人到藥店買藥,期間發現該人酒駕特征明顯。在確定該人身體狀況無異常後,民警要求駕駛人配合工作接受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為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