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 車輛超限超載上路,會極大地降低城市道路的『壽命』,特別是在春融期對道路的損害更加嚴重。3月11日,我市春融期治超行動全面打響,從3月11日到6月5日,歷時87天,全城『抓捕』超限超載車。
此次治超工作中,市交通局全員行動,分成8個行動執法組,以世紀大道濕地橋檢測站、安薩路交通集團檢測站、安臥路公安檢測站、薩大路三建燈崗檢測站、大廣南一路橋下檢測站、中三路西槐檢測站、西乾線乘二村轉盤道檢測站、銀浪庫檢測站、萬寶萬峰路橋下檢測站、萬寶大市場檢測站、大廣北二路橋下檢測站、西乾線林源路口檢測站、西乾線大同采摘園檢測站、黃牛場檢測站和大齊輔路檢測站等全市15個檢測站為基點,輻射到周邊地區,布下『天羅地網』,對過往大貨車進行檢查。
據公路處路政人員介紹,上路行駛的車輛中,兩軸車輛,車貨總重不能超過20噸;三軸車輛,車貨總重不能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不能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不能超過50噸;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車貨總長18米,車貨總寬度2.5米。一旦超過標准,將被視為超限超載車。據了解,在治超工作開展的頭兩天裡,市交通局共出動執法人員200餘人次,檢測過往車輛675臺,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車輛26臺。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對發現的違法車輛,交通部門將視超限超載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罰。其中,超過認定標准0.5噸(含0.5噸)以下的車輛,將給予警告,不做罰款處罰;對於超過認定標准0.5噸以上的車輛,將根據實際超載情況給予最少2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處罰。
檢查中,對於整車運輸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車輛,將實行不扣車、不卸載、不罰款,但會將其超限違法信息通報給車輛注冊地有關部門,由車輛注冊地公安、交通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