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15日訊 輕點鼠標、下單購物後,坐在家中,心儀的物品就會有人送上門來。近幾年,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帶動了快遞爆棚式飛躍,隨之而來,由於快遞與電商的發展銜接尚有距離,快遞行業尚處起步期,因此由於快遞服務不到位產生的問題越來越多。記者從省郵政管理局獲悉,自去年本報與省郵政管理局合辦“快遞投訴曝光臺”一年來,共處理快遞投訴百餘件,其中涉及快遞服務的投訴佔52%,投訴地點主要集中在省內佳木斯、齊齊哈爾、牡丹江和雞西等周邊縣市區域,除此之外,如快件丟失、內件損壞、延時送件等3方面的投訴比例分別佔到20%、16%和5%。

工人在分揀中心工作
案例:上午送件家中無人 下午竟稱下班拒送
近日,哈市龍先生反映,快遞員派送時段趕上家中無人,與派送員相約當日16時再次派送,卻被快遞員以每天14時下班為由拒絕派送,快遞員還要求龍先生第二天到最近的派送公司親自上門取件,如再次送件需要向龍先生加收10元的派送費,龍先生覺得快遞員的服務質量有問題,而且不合理。不久前,雙鴨山市市民葉先生打電話投訴,他從浙江發往雙鴨山的一塊地毯,因體積太大,被快遞員拒絕派送,包裹已延時8天仍未送達,葉先生在與派送公司協調的過程中遭冷遇,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佳,葉先生表示非常氣憤。
問題:送件員服務態度差 成快遞投訴重災區
據省郵政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所有接到讀者投訴和處理的案件中,消費者反映最多的是關於快遞服務投訴方面的問題。諸如快遞在運送途中,因查單、簽收等糾紛引發的對快遞公司服務態度不滿的投訴,約佔整體快遞投訴的一半以上,反應快遞員服務態度不好,投訴焦點主要集中在派送員不能按規定送件上樓,超區域不派送,服務態度差,員工素質偏低等問題。相應快遞公司人員表示,對於此類投訴,主要集中在派送員的服務質量上,今後將加大對派送員的培訓力度,增加工資待遇,減少派送員的流動性,希望能從根本上解決此類投訴現象的發生。
案例:郵4萬餘元器械丟失 快遞拖延一年不賠
近日,佳木斯的於女士反映,她郵寄的一臺價值4萬餘元的醫療器械丟失,快遞公司雖開具包裹丟失證明,但是拖延近1年仍拒不賠付,快遞公司的理由是:按照《郵政法》等相關規定,未保價的快件,只能按照郵費的3至5倍賠償,對此數額,於女士不能接受。
經相關部門的協調發現,於女士經常利用快遞公司派送一些重要的文件或者醫療器械,從未發生過丟失,加之器械價值很高,一旦保價,按照快遞公司的規定,需要支付4百餘元的保價費用,於女士心存僥幸,沒有提出保價,沒想到,這次包裹真的丟了,於女士投訴無門。
問題:丟件不保價 最多賠5倍郵費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根據《快遞服務》新國家標准,快件發生丟失時,免除本次服務費用,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對於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而《郵政法》則規定,未保價快件丟失,按照郵寄費用的3至5倍賠償,於女士的郵費僅有60元,按照最高5倍賠付也僅有300元,距離4萬元的損失,仍相差很遠,雙方為此糾纏近1年時間,最後無奈鬧上法庭。據快遞公司業內人士介紹,對於快遞派送來說,派送件在途中發生丟失和損毀的情況不能避免,而我國的相關快遞業郵政法律法規修訂於2009年,很多條款不夠細致,沒有預判到快遞業新出現的系列問題,對於賠償和糾紛等細則還不健全,因此,如需郵寄貴重物品,特別是5000元以上的物品,一定要按規定保價,確保自己的風險降為最低。
案例:簽收包裹未驗貨 7000元手機變藥品
近日,哈市的付先生發現送到的包裹外包裝塌陷,因擔心內部物品受損,付先生要求先驗貨後簽收,快遞員以不合規定為由拒絕驗收,付先生由此氣憤投訴。不久前,哈市的嚴先生發往深圳一批價值7000餘元的返廠手機,到貨後,因收件方為代收人員簽收,並未當場開箱驗貨,事後發現包裹內的手機變成藥品,包裹被調了包,嚴先生向相關部門投訴,漫長的理賠過程令嚴先生筋疲力盡。
問題:為節省派送時間 不願讓先驗再收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收貨環節中到底是“先驗收再簽收”,還是“先簽收再驗收”,快遞企業與消費者始終各執一詞。快遞企業認為,派送員每天至少需派送上百個郵件,如果每一個郵件都要先驗後簽的話,可能派送員整夜不睡也送不完一天的快件。而消費者認為,派送途中環節多多,如快件在派送過程中發生掉包、損毀或摔壞等損失,就須“先驗後簽”,否則派送質量無法保證。為此,雙方經常發生糾紛。
業內人士提醒,按照目前的《快遞服務》新國家標准規定,只有當外包裝出現問題的快件,收件人存在疑問時,派送員應當配合收件人“先驗後簽”;如果外包裝完好,沒有疑問的情況下,收件人應“先簽後驗”,為派送員節省時間,如果驗收後發現問題,可致電派送員,為其出示驗收證明,由此方便收件人與發件方協調解決糾紛,且此證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此外,如果郵寄的是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建議發件人、收件人在郵寄過程中,保留自己的消費憑據和快遞賬單,一定按值保價,並作好相關收寄環節的證據留存記錄,一旦發生丟失或損壞賠償,能方便理賠。
案例:郵手機為女兒慶生 遲到4天纔送到
不久前,哈市的王先生從上海發回一部手機准備做女兒的生日禮物,結果眼看著網上的發貨記錄顯示,跟蹤記錄到哈市已2天了,快件仍未送到,王先生幾次與快遞公司協調,快遞員卻態度蠻橫,最後,仍然錯過了女友的生日手機纔送到,王先生氣憤地打電話投訴。
問題:聲稱量大忙不過來 延時送件越催越慢
記者采訪後得知,王先生的快件延時派送,主要因為“十一”長假過後,積壓包裹集中進省,收件量超出平時2倍多,快遞員一時忙不過來,加之王先生幾次催促,令快遞員不勝其煩,便故意拖延了一天。據了解,類似王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
按照2012年新實施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新標准規定,快件延誤是指快件的投遞時間超出快遞服務組織承諾的服務時限,但尚未超出徹底延誤時限的期間,徹底延誤時限是指從快遞服務組織承諾的服務時限到達之時算起,到顧客可將快件視為丟失的時間間隔。徹底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同城快件為3天;國內異地快件為7天;港澳快件為7天;臺灣快件為10天;國際快件為10天。在徹底延誤時限之內的快件賠償,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