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7日訊 女孩和男友吵架一氣之下服藥自殺,然後給老鄉打電話“辭別”。老鄉僅知道女孩的小名,不知道她居住的准確地址,遂向警方求助。哈市南崗輔警接警後,成功救下這名輕生女孩。
3月25日19時30分許,南崗巡邏輔警大隊七中隊輔警姚童、於海濱在王崗鎮巡邏時,突然有一名男子攔住警車報警稱:“快點,我一個朋友要自殺!”報警男子姓劉,他告訴於海濱,他和女孩嵐嵐是老鄉,幾分鍾前,接到嵐嵐電話,稱她不想活了,說“我要讓他後悔一輩子……”
劉先生說,嵐嵐大約在18時服用安眠藥後纔打的電話,他估計那個“他”很可能是嵐嵐的男朋友。姚童一看表,嵐嵐服藥已有90分鍾了!如果劑量很大,女孩隨時有生命危險!
劉先生和嵐嵐交往並不多,只知道她小名叫嵐嵐,住王崗鎮金海城小區,但不知道具體門牌號,“她說過一次,好像是在八樓,是頂層。”於海濱試著撥打嵐嵐的電話,但是無人應答。
嵐嵐所住的小區共有12棟樓,如果不確定門牌號,逐個去問,肯定會錯過最佳搶救時間。輔警姚童突然回憶起前幾天中隊長在帶領他們研判警情信息時,提到了一起因感情糾紛而要“自殺”的案件,好像要自殺的人名字也叫嵐嵐。於海濱迅速聯系了在哈西駐地值班的輔警張天龍,讓其幫忙查找報警記錄。4分鍾後,張天龍找到了3月18日的報警記錄,找到了當時的門牌號。
於海濱、姚童一路狂奔到頂層,中隊長李貴鑫也趕到現場,並找來了開鎖匠打開了房門。嵐嵐躺在床上,呼吸已經很微弱。於海濱將嵐嵐送到了醫大二院。經過洗胃,嵐嵐脫離了危險。
經詢問,嵐嵐透露,幾天前,她和男朋友打算結婚,可後來為了一些結婚細節,兩人在25日晚上大吵一架。
為什麼輔警僅憑小名就肯定嵐嵐和上次報警的女孩是同一人?於海濱回憶道,中隊長李貴鑫經常帶領幾名有經驗的輔警每日對轄區內的警情進行研判,對報警記錄登記的事項逐一分析,以便制定下一步巡邏方案。在3月19日晚間研判警情時就注意到了有一個王姓男子18日的報警記錄,稱他的女朋友把自己關在臥室裡5個多小時,沒有聲響,他很擔心。當時中隊長李貴鑫還特意和同是年輕人的幾名輔警說:“年輕人一定要處理好感情問題”,所以於海濱印象深刻。
3月26日8時許,姚童接到了嵐嵐的電話。“謝謝你們救了我。我要走了,一個人回佳木斯老家。我不會再做傻事了,我會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