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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4月1日訊 清明節前,市城管局要求中心城區規范祭祀用品佔道擺賣、隨意焚燒行為,營造整潔、文明、有序的清明節環境。
各區城管部門要加強對祭祀用品攤點的審批和後續管理,杜絕不按規定隨意店外經營、隨意焚燒祭祀用品行為。一級街路、迎賓街路要禁止審批黃紙攤點,杜絕經營黃紙及其它祭祀用品的行為。二級街路、三級街路可適當審批祭祀用品攤點,要將批後情況及時上報市城管局和市城管監察支隊進行備案管理。其它街路在不佔用人行道的情況下,可以在人行道裡側規范經營。在主要街路、迎賓街路交叉口50米內不得審批和存在黃紙銷售的經營攤點。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