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8日訊 為了銘記社會知名人士為齊市做出的突出貢獻,見證和維護名人的歷史地位,我市開始廣泛征集接收各單位、社會及個人手中的名人檔案資料,補充和完善齊齊哈爾市檔案館人物檔案內容,傳承人類文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此次征集檔案資料的范圍是,曾經工作生活活動在我市的黨、政、軍界以及科技文化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的政要、專家、學者、社會名流等重要人物。具體為,擔任過副市級以上職務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以及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負責人、無黨派民主人士;團級以上,有一定影響及名望的,在軍事領域有突出貢獻的軍事活動家、軍事科學家;具有重要影響和名望的,對發展地方農工商業有突出貢獻的農業生產者、企業家、實業家、經營管理者;在科技領域(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取得了國內外重大成就的專家、學者;有重要影響和一定知名度的作家、演員、書畫家、攝影家、音樂家、教師、醫生、學者等;有一定知名度,取得省級以上獎勵的突出成績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有重大影響的宗教界知名人士;著名的社會活動家、知名人士、著名民間藝人。
征集檔案資料的內容包括,鶴城名人的生平綜述的材料,如自傳、年表、傳記、回憶錄、口述材料等;主要經歷及活動材料,如文章、報告、演講稿、學習筆記、工作日記、題詞、考察(視察)記錄等以及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磁帶、光盤等聲像資料;成就材料,如著作、手稿、專業成果、出版發行物、書畫作品等;名人獲得的各類證書、聘書、獎狀(章)、獎杯等;有關的家庭背景、家族歷史材料以及信函、書卷、策論、碑刻(拓)等;收藏的,且與其本人相關的具有紀念意義、珍貴收藏材料;社會對名人的研究評價回憶材料,如各種報紙、雜志的評論(回憶、紀念)文章及有關名人的文學、戲劇、影視作品等;反映名人健康狀況、個人愛好、業餘生活的材料;其他需要收入名人檔案的材料。
此次征集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主要以捐贈和寄存為主。對征集進館的檔案資料,按照《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市檔案館同有關單位或個人簽訂檔案資料歸屬權和使用權協議。對捐贈檔案資料者,市檔案局(館)頒發捐贈榮譽證書;對寄存檔案資料者發給證書,給予紀念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