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9日訊 近日,哈市市民張雲江反映,他於2005年在哈市嵩山路的金杯汽車商行買了一臺金杯廂式貨車,2011年在車檢時經檢查認定,該車竟然存在兩個大架號。眾所周知,車輛多一個大架號意味著存在翻新、盜搶等種種嫌疑。這臺車當即被警方認定為無路權車,且被記入違法車輛黑名單,不予年檢。目前,這輛車無法上路只能閑置。
張雲江的金杯貨車

鐵片拿下後車身上出現的另一個大架號
金杯車有倆大架號交警不予年檢
據張雲江介紹,2005年9月,他在哈市南崗區的一家金杯汽車商行購買了一臺金杯廂式貨車。“2011年檢車時,由於原來的大架號磨損得有些看不清了,交警仔細查看時,發現大架號是刻在一層鐵片上面的,拿掉鐵片後車上出現了另一個不同的大架號,因為有兩個大架號,我的車被列為黑名單並被拒絕檢車。”張雲江說,此後他找到商家,商家稱,此汽車原來的確是乘用車,這種情況屬於改簽,並提供了一份證明,但交警部門對此卻並不認可。因未能通過車檢,自2011年9月開始,這輛車只能閑置。
在張先生提供的材料中,記者看到,他的購車發票上的大架號、行車證上的大架號和在交警部門注冊登記信息的大架號均為LSYMN4AF35K019862,而張雲江的付車登記表和車輛保修書裡大架號卻為LSYHN4AF15K019862。張先生手裡掌握的一套手續裡面,車輛信息就已經出現了矛盾。但由於前幾年張雲江的貨車一直能正常檢車,兩個大架號也非常的相近,所以他也沒注意到兩個大架號是不同的。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車輛在落牌時一般需要比對購車發票和車輛大架號,發現一致就可以落牌,檢車時發現有兩個大架號,該車就涉嫌私自改裝或盜搶車輛,肯定不予年檢。當事人想要通過年檢,需要提供允許改裝或者非盜搶車輛的證據。
工商:建議商家協助解決
在沈陽華晨金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為張雲江提供的證明上,記者看到上邊寫著“該車屬於乘用車改簽為廂式運輸車。原車輸識別代LSYHN4AF15K019862,變為廂式運輛車後車輛識別代碼為LSYMN4AF35K019862,兩號碼為同一車輛,請交警部門給予協調辦理。”
張雲江認為,之所以會出現“一車雙號”的情況,是商家為了牟利,以乘用車充當貨車銷售造成的,商家應承擔責任。對此,金杯汽車商行經理李曉波表示,張雲江的貨車是廠家生產的,出現兩個大架號的問題,應該找廠家解決,責任並不在經銷商。
目前,張先生已將此事投訴到哈市工商部門。哈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表示,汽車經銷商應該陪同當事人去交警部門,解決購買貨車無法通過年檢的問題。
新聞鏈接
車輛大架號:即車輛識別代碼,是車輛制造廠為識別而給一輛車指定的一組字碼。由17位字母、數字組成的編碼,又稱17位識別代碼、車架號或17位號。車輛識別代碼經過排列組合,可以使同一車型的車在30年之內不會發生重號現象,具有對車輛的唯一識別性,因此可稱為“汽車身份證”。我國轎車的大架號大多可以在儀表板左側、風擋玻璃下面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