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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修訂全民體育健身條例 高危險體育項目需配救護員
2013-04-10 07:28:4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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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0日訊 9日,重新修訂的《哈爾濱市全民體育健身條例》經哈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條例增加了“從事高危險體育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配備醫療救護人員,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的條款,更加重視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涉及的人身安全。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包括游泳、滑雪、攀岩、漂流等。

資料圖。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涉及人身安全,有必要強化各方主體義務。為此,新條例重新做了調整,增加社會體育指導員對從事高危險性體育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以便提高其安全意識。同時要求從事高危險體育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配備醫療救護人員,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等。此外,為保證公民擁有合理健身空間的權利,新條例增加規定“城鄉規劃行政部門在組織編制居民住宅區所在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征求體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為調動社會力量加快改善全民體育健身環境,引導群眾積極投身體育健身活動,新條例增加了“提倡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和“定期公布公民體質監測結果”兩方面內容。

  新條例還對公共體育設施的日常管護進行了細化,“利用體育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贈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或者受贈單位是管護責任單位。無法確定管護責任單位的,該公共體育設施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為管護責任單位。”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