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19日訊 18日,省公安廳督察總隊、哈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省軍區及省武警總隊糾察隊聯同哈市交警部門在哈市范圍內,開展對軍警車輛及其他涉牌涉證違法車輛的專項治理,一輛非警務用車安裝警報器及爆閃燈被罰2000元,一輛路虎車駕駛人因涉牌問題駕照一次記滿12分、罰200元。

交警在取締路虎車
10時15分,一臺車牌號為黑M08B08的路虎車因違法佔用公交車道行駛被交警當場取締,交警習慣性地用手擰動鉛封,發現輕易就將牌照拆卸下來,經核查發現,鉛封已被灌膠並與螺絲成為一體,以便於駕駛人隨意拆卸牌照。交警隨後又在該車副駕駛手摳處發現兩個材質與機動車牌照相近的寫有數字“8”的小鐵片,兩個薄吸鐵石片及兩個迷彩牌照套。對此,駕駛人表示車是單位的,因今天司機有事自己將車開了出來,並堅稱對此毫不知情。目前,轄區交警道裡大隊在對違法人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後,依法將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