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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啟動整治行動 違規處置建築垃圾最高罰10萬
2013-04-19 09:53:35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
東北網4月19日訊 晚7時至次日凌晨3時以外時間,運輸建築垃圾不予核准。4月18日,記者從牡市2013年建築垃圾和散裝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整治動員大會上獲悉,從4月15日至10月31日,全市開展建築垃圾和散裝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整治行動,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在綜合整治期間,市環衛處要在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統一辦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以下情形的申請不予核准:包括沒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的;不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的;晚7時至次日凌晨3時以外時間運輸的;在東四條路、光華街、西三條路、南市街以內區域及江南新區臥龍街、率賓路通行的;在郭家溝垃圾處理場以外地點排放的等。
同時,嚴管嚴罰未經核准、超高超載、密閉不嚴、遺撒泄漏、帶泥上路和不按規定路線、時間運輸的建築垃圾、沙石、煤炭、泥漿等散裝貨物運輸車輛。明確嚴管嚴罰的標准,對違法違規的運輸車輛,處以每車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一個月內違法行為達到2次的運輸車輛,應取消其從業資質,一年內不得再從事建築垃圾運輸。未經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圍處置建築垃圾的施工單位,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還將建立責任單位誠信評價體系。對於誠信度較高的運輸單位,將把建築垃圾交給其統一運輸;對於一年內3次被媒體曝光的責任單位,將被列為不文明、不誠信單位,不再准入市場。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