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5日訊 近日,有市民反映,花了上百萬元買的進口車在哈爾濱無法落戶,“奔馳”、“寶馬”都不敢上道。為此,記者采訪了交警部門,得到的答復是車輛手續齊全的進口車都可以辦落戶手續,落不了戶的都不是“中規款”的進口車。
在哈市經營一家連鎖酒店的李先生告訴記者,上個月他在大連買了一輛奔馳GL550型吉普車,價格將近170萬元。可是開回哈爾濱之後麻煩了,因為這輛車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准,交警部門不予落戶。臨時牌照馬上就要到期了,李先生直發愁。在哈市從事油品銷售的於先生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上個月,我在北京買了一臺進口寶馬X5吉普車,落戶的時候因為不符合國家標准,交警部門不給落戶,這車買的時候差不多100萬元,現在就在車庫裡放著,開出去沒手續肯定挨罰,總放在庫裡也不是這麼回事啊!”於先生說,他的朋友年初買了一輛跟自己一樣的車,正常落戶了,為什麼輪到自己就不能落戶?
24日,記者采訪了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車管處車輛檢驗科科長倪萬明。據他介紹,現在不能落戶的進口車輛一般有3種可能:一是手續不全;二是海關備案還沒有傳到交警部門;三是不符合公安部3月11日公告。過去,手續齊全的進口車,無論是美版還是歐版都能落戶。但是,從今年3月11日起,按照公安部的通知,交警部門嚴管進口汽車注冊登記。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時,如發現進口的汽車外廓尺寸、轉向燈、車輛識別代號、產品標牌等不符合中國的標准,一律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另外,還有一些進口車存在違規改裝等問題,都不能落戶。像李先生和於先生所買的車輛,都是汽車廠商按照歐美標准生產的,不符合我國標准。因此,必須改成符合我國標准的纔能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