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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部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竊水補交水費後還罰款
2013-04-27 09:44:48 來源: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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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4月27日訊 26日,《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禁在水源保護區設排污口

  《條例(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已設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用水量已達到或超過用水問題控制指標的地區,應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用水;用水總量已接近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應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用水。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制訂全省行業用水定額並適時修訂。

  從江河取水需申請許可證

  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向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擅自取水的,將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竊水補交水費後還罰款

  城市新建居民住宅應分戶安裝計量設施;取用水單位和個人損毀和擅自改動計量自動監測設備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直接排放間接冷卻水的,處以直接排放總量水費的2倍罰款;竊取水資源的,補交水資源費,並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水資源用途的,處以售出總量或改變用途後的用水總量水費的2倍罰款;未及時修復用水設施造成水漏失或未及時關閉用水閥門造成水流失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經營洗浴、洗車等高耗水服務業應采取國家規定的節水工藝,采取節水措施,違反規定且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禁開采區取水最高罰10萬

  未經批准在地下水限制開采區新增取水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在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取用地下水或原有取水設施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關停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取水設施,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超范圍采砂最低也得罰5萬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單位和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准采證。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的;在禁采區、禁采期內采砂的;未按照河道采砂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作業方式采砂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河道采砂許可證。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管理的水工程劃定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並報經本級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進、采石、取土等活動。未取得取水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開鑿取水井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罰款。

  逃費

  清雪不及時

  最高罰20萬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車總裡程達到4300公裡,跨入全國先進行列。《條例(草案)》規定,當高速公路路面存在積雪、積冰時,經營管理單位應及時清理。對未及時修復路面損毀、清理冰雪等違反養護作業規定的行為,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收費口擁堵

  啟用便攜收費機

  《條例(草案)》規定,高速公路應逐步實行計算機聯網收費,對貨運車輛可采取計重方式收費,對客運車輛可按照車型方式收費。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7座以下(含7座)的載客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根據車流量的需要,開通足夠直至全部數量的收費車道,並公布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必要時,采取調整進出收費車道、啟用便攜式收費機等應急措施對車輛進行疏導。因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確需快速疏導、分流車輛的,省政府可決定臨時免費放行車輛。

  超載車須

  自行出錢卸貨

  《條例(草案)》規定,超限超載車上高速須自行出錢卸貨,執法人員應將卸載超限超載貨物作為實施行政處罰的前提條件,避免處罰後的車輛繼續超限超載行駛。

  對未經許可超限運輸、經許可的超限運輸車輛未按規定行駛或租借、轉讓和使用偽造、變造超限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處罰措施,並根據不同情形對超限運輸貨車駕駛人采取取消從業資格,對運輸企業采取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嚴格的處罰措施。

  建違規車輛

  黑名單數據庫

  《條例(草案)》還規定,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時,不得逃交、少交、拒交車輛通行費;調換或使用偽造的高速公路通行憑證;強行衝闖高速公路收費站;故意堵塞高速公路收費道口;侮辱、威脅、毆打高速公路收費人員;以跳秤、墊秤等方式妨礙計量器具正常計重或乾擾聯網收費系統正常運行等。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建立完善的收費管理制度以及違規車輛黑名單數據庫等制度;對兩次以上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有權拒絕其通行,並向社會公布。

  兩次以上

  車輛禁上高速公路

  今天,《黑龍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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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