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7日訊 近日,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通知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依據培訓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學費標准,並在收費處醒目位置公示培訓的科目、學時、收費標准和『12358』價格舉報電話等,不得收取明碼標價以外的任何費用。各級物價部門將對質價不符等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楊禹
生活報4月27日訊 近日,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規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通知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依據培訓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學費標准,並在收費處醒目位置公示培訓的科目、學時、收費標准和『12358』價格舉報電話等,不得收取明碼標價以外的任何費用。各級物價部門將對質價不符等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