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訊 (記者 顧碩) 記者28日從南航黑龍江分公司了解到,南航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下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准。銷售國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費6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費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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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且個位尾數不足10元時按捨去尾數計收:即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費3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使用國際客票銷售的兒童,按成人標准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准,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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