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訊 (記者 趙海)近日,哈爾濱市民張先生向東北網記者反映,他在哈爾濱市人和國際健身俱樂部(泰山路店)花4260元辦理了一張一年期的會員卡,但在實際消費過程中,發現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他要求退卡時卻被告知,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需要扣除1100元。
張先生告訴記者,今年3月4日,朋友幫他辦理了這張位於哈爾濱市泰山路上的人和國際健身俱樂部的包年卡(一年期會員卡),共存入4260元。『我去過幾次,發現存在的問題特別多。二樓健身房、地下室洗浴間有難聞的臭味,拖鞋有破損等。第一次去消費的時候還有桑拿房,再去就沒有了,服務人員說桑拿房不能使用正在維修……
健身房服務『縮水』,張先生和朋友於決定退掉會員卡,卻被告知卡可以退,但按照合同規定,需扣除1100元錢。張先生和朋友拿出合同仔細看了幾遍,沒發現合同中有類似條款。
記者就此事找到了人和健身國際俱樂部會籍部經理劉郁鑫,劉經理介紹說,張先生反映的這些問題並不存在,所謂『浴室拖鞋破損』是為了區分客人自帶拖鞋和俱樂部提供拖鞋做的標識。記者又詢問退卡為何要扣除1100元的費用,她表示是按照合同以及俱樂部的要求處理的。記者看到,張先生提供的與人和健身俱樂部泰山路店簽訂的合同中,並沒有顯示有關需扣除1100元的規定條款。
就張先生反映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哈爾濱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據該處相關負責人講,張先生退卡時被扣除1100元是否合理,主要看辦理會員卡時雙方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如果合同當中體現了消費環境具體的詳細內容,而現實環境沒有達到,則不應扣除1100元,對於消費環境與合同描述是否一致,則需要第三方權威部門認定。
記者從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獲悉,目前,一些健身俱樂部自己制定的會員條款容易使消費者完全處在被動地位,消費者很容易陷入商家早已備好的陷阱中。消費者在辦理健身卡時應認真了解會員細則,明確商家和消費者的權利和責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