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4日訊 “為啥我去年忘了繳款,和今年的罰款一起繳時發現被記滿12分了?兩個記分周期的罰款記分不能單算嗎?”對於駕駛人最近的熱點提問,記者專訪哈爾濱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針對記分周期該如何計算,交警部門特別提醒市民,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果你是2012年1月1日領證,一個記分周期就是2012年1月1日零時直至2013年1月1日24時。
罰款未清除記分周期將累積
問:去年交警給我開了罰單,忘了去繳款處理,顯示扣6分;今年我又因交通違法被開罰單扣6分,結果我一起去繳款的話,被告知累計扣12分,得進學習班,明明我是在兩個記分周期分別有了違法,為啥算到一塊了?一個記分周期內的分值會影響到下一周期嗎?
答:公安部第123號令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也就說,如果罰款未繳納,記分周期也累積,相互影響,可把兩個記分周期的記分一起累計。這樣的話,可能你是在兩年記滿12分,但照樣得進學習班學習。
問:非現場處罰和現場處罰都累積記分周期嗎?
答:記分周期累積的說法是針對現場處罰這一塊,非現場處罰因為通常無法直接確定駕駛人,所以沒法計算。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現場處罰時,交警開出的罰單如果在15日內不去繳納,還要給付滯納金。
闖兩次紅燈不吊銷駕證
問: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可免予處罰嗎?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各地公安機關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訴和救濟機制,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對“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的,經調查核實,屬於交通信號燈設置原因導致的,經過行政復議後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
問:闖兩次紅燈就會記12分吊銷駕駛證嗎?
答: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於累計記分達到滿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消除,發還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因此,闖兩次紅燈就會被吊銷駕駛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一次倆違法分值也疊加
問:一次違法處罰涉及兩個以上違法記分,都要記嗎?
答: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問:輕微違法行為可以不記分或者不罰款嗎?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