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6日訊 齊市的劉某,自2005年5月,以能辦駕駛證騙取了50餘人的錢財,目前,警方已核實其作案39起,涉案值20餘萬元,並以涉嫌詐騙罪已對劉某刑事拘留。
日前,齊市鐵峰區通東路派出所相繼接到修某、武某、王某來所報案稱:三人於2011年5月通過一名叫劉某的人報考駕駛證,三人每人交給劉某3450元共計1萬多元的『好處費』,當時的劉某答應45天就可以辦好駕駛證。可兩年過去,起初聯系劉某,他總是找各種借口拖延,最後玩起失蹤。日前,辦案民警將劉某抓獲,據36歲的劉某供述,自2005年5月以來,他以能辦駕駛證為名騙取了幾十人的錢財,而且其自己持有六部手機,每個手機裡存有『某某已辦』字樣的就是其騙取的受害者對象,當這些受害者給劉某打電話時他就選擇不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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