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7日訊 垃圾遍地、承包代管、攤區外溢……以往哈市部分市場攤區管理不善,給市民生活及出行帶來困擾。16日起,哈市開始啟動夏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同時出臺《哈爾濱市街路市場攤區管理細則》,對街路市場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等細節列出詳細要求,將通過逐年整頓、撤並規范街路市場,最終實現街路市場退路進廳。
尚志街道辦要求斜角街早市業戶鋪五彩布,以免弄髒地面。

道裡區部分市場配備保潔車。
馬路市場年內減兩成
近期,哈市城管部門將根據人口密度、居民消費情況、居民意願等規劃和調整街路市場攤區布局,解決二環路以內街路市場攤區散亂外溢、管理混亂等問題,在道裡區開展綜合治理市場攤區工作試點。同時,整合撤並經營無序、管理混亂等問題嚴重的市場攤區,嚴格控制街路市場攤區總量和佔道長度等。要求管理、保潔人員齊全,全程保潔,每100延長米至少配備管理、保潔4人,小於100延長米的配備管理、保潔人員3人;市場與主次乾路路口30米,以黃色標線界限經營區域。
目前,哈市有市場攤區121個,今年哈市各區市場攤區(包括早市、夜市、日市、早夜市)總量至少減少20%。內環路以內,實現城區馬路市場攤區逐年遞減。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編制《哈爾濱市佔道市場攤區退路進廳規劃方案》,鼓勵開辦各種室內市場和微型民生商業門市,適時出臺鼓勵政策,吸納馬路市場攤區業戶退路進廳。
撤並影響交通市容的攤區
從細節上嚴格管理攤區,規范攤位擺放,明確劃定經營區域,嚴禁市場外溢。不得在車行道擺放攤位,人行道擺放位置平行於道路邊石;每10個攤位之間預留2米人行通道;不得用塑料布、紙質板等臨時性材料做圍擋設施。
治理亂設攤區、亂劃攤位、亂擺物品、亂佔道路、亂扯亂掛、亂停車輛及亂收費用等問題;防止隨意丟棄污物、潑倒污水、拋撒垃圾、露天燒烤、現場屠宰;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未檢疫動物原料制售食品等問題;拆除私設板房和攤床等固定設施,取締佔用花壇綠地、市場外溢和違規店外經營等行為,查處損壞交通、通訊、環衛、園林、道路等公共設施問題;撤並影響交通和辦公、堵塞公交車、圍堵校門、噪聲擾民、有礙市容等問題嚴重的攤區。
早市7:30關市夜市17:30開市
限定開市閉市時間。按規定時限開市、閉市,杜絕提前入市、延時閉市現象。春夏秋季(4月至10月):早市7時30分閉市,節假日可延長至8時;夜市17時30分開市,22時閉市。冬季(11月至次年3月):早市8時閉市,節假日可延長至8時30分;夜市17時開市,21時閉市。
嚴格規范收費。在省價格主管部門授權范圍內,明確市場攤區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及收費方式,實行統一收費,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收費標准要公示,杜絕亂收費和只收費不管理行為。
市場不能私人承包、不能委托管理
即日起,市場攤區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為街道辦事處,任何市場不准以私人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由社會組織和人員管理。同時,不准在城市快速路、主次乾路、城市廣場、繁華商業地區、旅游景區等違規設置市場攤區。不准在學校、醫院等周邊和大型超市、農貿市場周邊,以及佔用車行道、消防通道、花壇綠地和小區出入口違規設置市場攤區;不准在市場攤區內私搭亂建、現場屠宰、散燒原煤、露天燒烤、噪聲擾民、停放機動車輛及妨礙其他商家正常經營。
11個部門共管管不好問責
哈市政府成立的市場攤區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哈市審計、監察、公安、工商、食品安全監督協調等11個部門組成。攤區辦設在哈市城管局,各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轄區內街路市場攤區的管理。
對於不履行城市管理責任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城管部門會向哈市政府提出問責建議,經批准後移交相關部門啟動行政問責。被問責人員同時違反政績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由監察機關或有關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違反黨紀的,移送紀檢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