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1日訊 王迪,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傳處民警。他同時也是哈爾濱多個幼兒園、中小學的校外輔導員,一年走進校園百餘次,為孩子們宣講安全教育。20日上午,王迪做客暢談如何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在王迪看來,治理“中國式過馬路”不應該是交警唱“獨角戲”。只有政府主導,全社會各行各業都積極行動起來,纔能形成一個良好的遵章守法的社會氛圍。

【談配套】隔100米建個天橋行人也會闖紅燈
問:哈爾濱的城市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是否是行人違法的主要原因?
答:我認為不是。天橋、斑馬線、信號燈等基礎設施不完善是每個城市都存在的問題。交警部門也多次向上級主管部門打報告,建議施劃斑馬線增設天橋。但是,即使政府部門在一條街上每隔100米就建個天橋,行人該闖紅燈還是闖紅燈。這與設施關系不大,主要是部分人的意識有問題,不懂法,就無法守法。
今年哈市交警部門將施劃3244處斑馬線,設置隔離護欄,修繕行人信號燈,增設過街安全島,合理設置行人過街信號燈配時。當路口有信號燈時,行人要遵守信號燈;當路口沒有信號燈時,行人要走斑馬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要避讓在斑馬線上行走的行人。因此,我們在現實中,經常看到機動車駕駛員遇到斑馬線紛紛減速,就是這個原因。你在斑馬線上行走,一旦被撞,就是機動車的責任了。
【談難管】交警唱“獨角戲”全上街也管不過來
問:交警部門對行人交通安全的管理難度大不大?
答:相當大了!對違法行人的管理一直以來就是交警部門在唱“獨角戲”。交警每天除了日常的站崗值勤處理交通事故,還要其他工作要處理,要讓1000多名交警全部上街治理“中國式過馬路”這也是不現實的事情。每個交警站崗一天,就要勸阻3000個行人,用不了幾年,嗓子息肉了,嚴重的還可能癌變。我這並不是危言聳聽。要想治理好“中國式過馬路”,僅僅靠交警一家之力是絕對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這需要全社會的參與。
我舉兩個最普通的例子。交警部門有一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模擬現實中的斑馬線、信號燈、機動車等,讓人們親身體驗交通違法帶來的種種後果。除了我們主動邀請社會各界去體驗外,我們很少接到學校、各單位主動要求去教育基地學習的請求。
另外,按照上級部署,哈市交警部門要“進農戶”、“進社區”、“進學校”、“進場所”、“進企業”,宣講交通法規交通安全。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的“五進”常常碰到“軟釘子”。比如,我要去某企業宣講,需要對方組織職工來聽課,但對方會以有生產任務、耽誤休息時間不行的等理由推脫。說白了就是不重視這類交通安全學習。
【談素質】 “中國式過馬路”不僅是不文明更是違法
問:過馬路為什麼會出現“中國式”?
答:湊夠一撮人就走,管它有沒有信號燈,這種“中國式”過馬路絕不是偶然出現的。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一直都將橫穿馬路、闖紅燈劃定為“不文明行為”,其實,你在大馬路上橫衝直撞,影響了其他交通行為人的出行,這是什麼行為?這是違法行為。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光著膀子滿街晃等等,這些都是不文明的行為。而當你乾擾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你就觸犯法律了。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的媒體都在鋪天蓋地報道“中國式過馬路”,各種雷人雷語頻頻出現。南京大媽說“人生能有幾個100米”、協管員老平經常被人罵“滾犢子、你算個啥”、“我就闖了,你還敢撞我咋地”……對於這些情況,媒體往往是從道德層面上進行批判,但卻忽略了一個關鍵的事實:這些人是在違法!
《黑龍江晨報》關於“中國式過馬路”的報道我每期都看,大多數被勸阻的人都表現得滿不在乎,理直氣壯:“我就闖了,愛咋咋地,我不在乎!”可事實上,你不在乎,別人在乎,機動車駕駛員在乎!人家好端端地開車行駛呢,就因為你闖紅燈,完了,撞上了!你傷了殘了即使你不在乎,可駕駛員呢?人家得掏醫藥費給你治病,還得耽誤工作影響生活,心理也留下陰影了,弄不好還得承擔法律責任。這種後果還能是簡單的“不文明行為”能承受得了的嗎?
“中國式過馬路”已經不僅僅是關系到個人安全的問題,而是影響到整個公共安全的問題。
【談教訓】交通違法釀慘劇 市民別當耳邊風
問:哈爾濱的“中國式過馬路”違法行為多不多?
答:毫不誇張地說,哈爾濱如果每天有100萬行人上街,就至少會發生100萬次違法過馬路事件。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中山路沃爾瑪超市門前,緊挨著公交站臺就是一個過街天橋,但每天還是有許多人就是不走頭頂上的天橋,非得選擇在湍急的車流中橫穿馬路。
我也做過調查,這些選擇“中國式過馬路”的人往往都是這樣的心理:“沒事,我看不見車,車還能看見我呢”、我這麼多年都這麼過馬路的,哪能那麼倒霉就出事呢”。凡事都是有概率的,一個每天闖紅燈的人和一個每天走天橋的人相比,前者被撞傷撞死的概率肯定要遠遠高於後者。
我們也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新聞報道:某某路段發生車禍,三個行人橫穿馬路被撞死。看完之後,大家都會唏噓一番:這三個人太慘了!然後就當一個簡單的新聞看過了,有誰從中吸取教訓了呢?我每次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等地方講課時,都告訴大家百度“慘烈車禍現場”,讓大家更直觀地感受那些血淋淋的場景,從而對交通違法心生忌憚。
【談罰款】罰行人難度大
問:這些年來,交警部門對違法過馬路是如何管理的?
答:從2005年10月31日開始,哈爾濱市交警部門開始對行人橫穿馬路、闖紅燈、翻護欄等交通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當時有關部門還印制了罰款小票,對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橫過馬路時不走人行橫道線、不走過街設施、跨越道路隔離護欄的行人,分別處以10-30元的罰款。在正式實行處罰之前,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警部門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宣傳教育,發放了60萬份宣傳材料,但最後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我印象最深的是,當時有一個被交警攔住的違法行人男子竟說:“你們缺錢花了吧?你們罰吧,這樣你們就發財了!”一邊說一邊從兜裡掏出10元錢扔在地上,揚長而去。對於機動車駕駛員違章,可以采取扣車、扣分等措施,而對行人沒有什麼可扣的。你能看行人違法了,把他的鞋脫下來扣住嗎?所以,缺乏一定的“抓手”和必要的強制手段,交警對行人交通安全的管理相當困難。
2010年,中山路改造,取消了護欄。交警部門對這條景觀大道進行了一次集中治理,1900米長的路段26人值守。每個交警人手一個大喇叭跑來跑去地喊話,勸阻行人。早上6點就上崗,晚上11點多下班。有交警站崗站到雙膝積水,有年輕輔警拿著喇叭正勸阻行人呢,搖搖晃晃地就迷糊了,中暑了。就是靠這樣的人海戰術、人肉護欄,中山路的治理見到了成效。可哈爾濱有多少條街路?僅主乾道就幾百條,全市只有1399名交警,所以,中山路模式無法鋪開。
【談根治】社會各界行動起來全民圍剿“中國式過馬路”
問:對治理“中國式過馬路”有何建議?
答:首先,要政府主導。2008年北京奧運會,為了給全世界留下美好的印象,北京各行各業全都動員起來,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紛紛上街,勸阻違法行人、制止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的人。濮存昕、那英等明星都跑到公交站臺維持秩序去了,而且不止一次地參與進來。北京電視臺的各個頻道也在黃金時間播放大量公益廣告。全社會都行動起來了,結果是什麼?北京的文明程度至少前進了50年。
在哈爾濱,治理“中國式過馬路”也一樣,必須拿出北京辦奧運的精神,由政府牽頭,公安、安監、教育等各行各業全都參與進來,今天這個單位上街,明天那個單位上街,在勸阻別人的同時,也讓自己受回教育。
其次,從娃娃抓起。學校要天天講日日教,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觀念》深入每一個孩子的心中。這些孩子就是未來的棟梁,他們成為遵紀守法的一代公民,自然也會教育他們的下一代遵紀守法,一代又一代傳承下去,根深蒂固的陋習就會得到改變。
再次,媒體要發揮“大嗓門”作用。媒體的影響力是不可估量的。我聽說中央電視臺增加了大量的公益廣告,一年廣告收入少了上百億,但結果呢?是越來越多的人受到了公益廣告的影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family”那個公益廣告,看一次感動一次,也讓我更加懂得如何孝順父母,這就是媒體的影響力。
交警每天勸阻100人,不如媒體的一篇新聞報道影響范圍大。本報的“紅燈記”行動就發揮了這樣的“大嗓門”作用,也許一天兩天看不到效果,但如果堅持一個月兩個月,肯定會見到成效。“紅燈記”改變的不是一群人的出行方式,而是改變了一群人的意識形態,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