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1日訊 乙炔易爆、氧氣助燃,這些易燃、易爆物品竟然相鄰存放,而且周邊還有電焊設備。市安監局日前查處兩個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的業戶,查繳乙炔、氧氣瓶近300個。
日前,市安監局監管三處檢查了阿城區兩戶危險化學品經營業戶,兩業戶均無倉儲批發危險化學品資質,按規定不能儲存危險化學品,但竟然非法存儲了近300瓶的氧氣及乙炔。
兩處非法儲存點相距不足50米,緊鄰停車場和修理廠,常有工人使用電焊、氣焊和明火,極易造成爆炸。檢查人員介紹,乙炔氣瓶和氧氣瓶分別存儲在兩個簡易棚內,業主也在棚內辦公,使用的是不防爆燈具,乙炔瓶沒配裝防震膠圈和安全罩,當有乙炔氣體泄漏時,極易造成燃燒和爆炸事故。並且,非法存儲現場也沒有消防器材。
據了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實行嚴格的主管部門許可證制度,凡從事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須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並憑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的要求,並設置明顯的標志。存儲不符合要求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兩業戶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構成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檢查人員將氧氣瓶、乙炔瓶分別存放到了安全場所。
市安監局提醒市民,如發現在居民區及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地方存放危險化學品的,應該積極舉報,以保證自己和他人安全。舉報電話: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