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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7月10日哈市松花江段禁止捕魚 違者罰款判刑
2013-05-26 09:06:18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王辛娜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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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6日訊 昨天是松花江哈爾濱段禁漁期首日。記者隨農業執法支隊漁政稽查大隊,對松花江非法捕魚重點江段進行了,並對日前繳獲的違禁漁具進行銷毀。

  據稽查大隊長張寶斌介紹,非法捕魚利潤可觀:一條野生江鯉魚可以賣到80多元一斤,10多斤的江鯉魚可以賣到100多元。漁政大隊不久前逮到一伙非法捕魚人,同時繳獲非法漁具電瓶7個、地籠子50多個、海拉網40餘個,各種違禁漁具8000餘延長米。昨天,漁政稽查人員在非法捕魚猖獗的江段將以上工具進行銷毀。

  哈市禁漁期為每年的5月25日零時至7月10日24時,這段時間禁止捕撈或限制捕撈活動。對於非法捕魚人員,輕則沒收漁具、罰款,重則可判刑。去年,就有兩名農民因在禁漁期利用電海拉網非法捕撈(電魚)被判刑。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