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8日訊 7年前,家住哈市道外區的老張一家面臨拆遷。為了得個好房號,老張一家聽信了鄰居趙某的勸說,將借來的三萬零二百元,讓趙某拿去『疏通關系』。讓老張沒想到的是,第二天趙某便家中落鎖,音信全無。7年後趙某投案自首,並歸還了一部分詐騙款項。5月20日,趙某被道外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5千元。
2005年12月,道外區的老張家面臨拆遷,人人都在打探消息,希望換套大房子。一天,老張媳婦在院裡聽到鄰居趙某打電話,說:『好說,我舅舅在拆遷辦,幫你弄個好房號沒問題!』老張媳婦想:有好房號的話,聽說可以選套上百平方米的大房子。她便趕緊回家找老張商量。當天老張夫婦把趙某請到家裡,說明了本意。趙某表示沒問題,但需要4萬元好處費。老張表示家中沒有那麼多錢,明天就去借。事後,老張說:『以為都是鄰居,也沒想到他會騙人。』
第二天,老張帶著三萬零二百元錢,找到了趙某。老張解釋說自己實在沒有4萬元,等事情辦妥了,一定把剩下的錢補上。趙某交代兩句便快速離開。回家後,老張一家便耐心等待,沒想到一周後,老張發現趙家大門緊鎖,早已人去樓空,這纔知道自己被騙了。
老張向道外區警方報案,但趙某已經逃往外地,始終沒有音信。2012年3月,警方從趙某的家屬處得到線索,趙某已經化名,現在大連做水產生意,而且剛結婚1年。得知警方已在網上通緝他後,已經35歲的趙某終於想通了,打算結束東躲西藏的日子。2012年12月15日,他返回哈市自首,且與老張協商好,先期賠償老張一萬元,剩餘的二萬零二百元,分兩次在一年內還清。
經道外區法院審理認為,趙某詐騙罪成立,但因認罪態度很好,且投案自首,並返回了部分詐騙款項,應從輕處罰。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5千元。得知判決結果,趙某如釋重負,他說當年騙錢是年少不懂事,這些年東躲西藏,過年也不敢回家,這是七年來第一次心裡感覺輕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