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0日訊 (記者 王蕊)記者今日從省招考辦獲悉,該辦出臺黑龍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願宣傳手冊,為考生及家長解讀『平行志願』。省招考辦提醒考生,『平行志願』以分數優先,不是『平等志願』,更不是『平行錄取』,錄取機會仍然只有一次。
『平行志願』從過去的『志願優先』轉向『分數優先』
多年來我省實行的『梯度志願』,是指考生分別填報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按其先後順序,一般稱之為第一志願、第二志願。投檔時,是按照考生的第一、第二院校志願順序,由計算機現在第一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待第一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再在第二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
那麼跟『梯度志願』相比,『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強調的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即將同一科類(文史類或理工類)批次省控線上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然後按考生的排序,從高到低逐個地檢索考生所填報的A、B、C、D、E志願院校。分數在前的考生先檢索,分數在後的考生必須等分數在前的考生檢索結束後纔能檢索。也就是說,分數高的考生始終比分數低的考生優先選擇院校,只有等分數高的考生檢索結束後,纔會檢索下一分數的考生。
在檢索考生志願院校時,必須嚴格遵守志願院校的先後順序,即A、B、C、D、E五個志願院校先左後右的邏輯順序依次檢索。如果符合A志願院校條件,則他的檔案鎖定在A院校,如不符合,則檢索B志願院校,依次類推。考生總分一旦符合順序在前的志願院校投檔條件,則後續志願院校不再檢索。
『平行志願』不是『平等志願』,也不是『平行錄取』
有的考生和家長認為,『平行志願』就是『平等志願』,五個志願可以隨便填,只要分數高,肯定能被錄取到分數高的一所院校。省招考提醒家長和考生,這是認識上的一個誤區。
所謂『平行志願』並不是『平等志願』,事實上遵循著『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自身,志願優先』的原則。也就是說,考生只要達到所報五個平行志願院校錄取條件,這五個院校均為該考生的潛在投檔院校。無論哪個志願符合投檔條件被投檔,都將視為第一志願。從這個意義上說,考生所報五個平行志願之間是平等的,但考生填報的A、B、C、D、E院校自然是有先後的。
對單個考生的投檔,是依考生所報平行志願先後順序逐個檢索的,該考生的總分如符合A院校的錄取條件,則投向A院校,在此情況下,該考生的分數即使達到B、C、D、E院校條件,也不會在投檔。更不會反向投檔,如先投D,再投C或A。
同樣的『平行志願』是『平行錄取』也是錯誤的理解。由於我國高等教育資源有限,為了避免教育資源的浪費,現行錄取還是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進行。目前還做不到一檔多投,只能一檔一投。對於某個考生來講,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規定,投檔是先按分數再按志願順序依次檢索,一旦考生檔案投到某一所院校後,其他院校志願即時無效。因此,考生不可能同時拿到多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就每個考生而言。在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時,錄取機會仍然只有一次。
名詞解釋:
『平行志願』,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報若乾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省招考辦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先在幾次不同投檔比例的模擬投檔後,由招生院校確定投檔比例,再分別將文史類、理工類達到批次全省錄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省控線)的考生,按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照顧政策分)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考生排序逐個投檔。
投檔時,依次由計算機逐個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E五個平行志願,如果符合A志願,則被投檔,就不再檢索B、C、D、E院校志願;如果考生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願,依次類推,直到該考生被投檔或所有志願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檔條件而不能投檔。在這個過程中,只要被檢索確定的志願,都將被視為第一志願投檔錄取。投檔後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及錄取到哪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