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訊 你家孩子買的校服有過公示嗎?老師強制孩子買輔導材料嗎?日前,我省啟動了規范中小學和幼兒園規范辦學行為專項活動,學校和幼兒園須對九種不規范行為進行自查自糾。教育主管部門將對各地市規范辦學行為工作及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其中,對自查自糾後仍然存在嚴重違規辦學行為的,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同時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九種不規范辦學行為:
1.各中小學和幼兒園是否存在將商業行為引入校園現象,是否存在向學生及家長推銷商品、推薦校外補習機構、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行為。
2.各中小學和幼兒園是否存在向學生宣傳各種商業信息、借企業贊助等名義進行帶有商業色彩的宣傳活動等行為,是否未經批准在校園內粘貼、發布各類商業性廣告以及為相關組織提供具有商業價值和用途的教師、學生及家長信息等行為。
3.各中小學校學生宿捨樓內已有的商業網點,是否存在新建學生宿捨樓和原無商業網點的學生宿捨校內新設置的營業商業網點。
4.學生校服采購環節中是否進行公示,是否將校服采購合同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是否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
5.學校是否存在規定學生購買指定保險機構的保險產品、規定學生通過指定途徑購買保險產品、在學生保險工作中收取費用等行為。
6.是否存在違規代購、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學具,並從中牟利,特別是將書商引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教輔材料等行為。
7.全面檢查各中小學和幼兒園以借讀生、 自費生、捐資助學、開展特色教育等名義亂收費情況。
8.全面清查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情況,重點檢查公辦中小學教師有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現象。
9.全面整頓各中小學和幼兒園在學校基本建設、大宗物品采購等商業領域不實行陽光招標采購等違規違紀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