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7日訊(記者 王蕊)記者7日從省招考辦獲悉,我省今年繼續對應屆高中畢業生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錄取模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信息納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依據之一。
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過程中調檔、投檔、閱檔和確定擬錄取、擬退檔、擬定專業的主要依據。其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體檢信息、志願信息、成績信息、應屆生綜合評價信息、考生參加高考的誠信記錄(考試違規及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其中報名信息和志願信息(包括征集志願)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報,由他人代填代報或考生本人失誤造成的後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紙介質檔案是考生被錄取後入學報到時必須向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料。考生須按當地招考辦要求填表及提供有關材料,並在被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所在縣(市、區)招考辦提取紙介質檔案,入學時將錄取通知書和紙介質檔案等一並提供給高校。紙介質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報考登記表、體檢表、高考成績單、應屆生綜合評價報告單、高中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檔案、考生參加高考的誠信記錄、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證書復印件和證明及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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