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7日訊(記者 趙海)7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獲悉,哈爾濱市消協及全國17家消費維權單位針對國內部分金融信貸機構將房產評估費轉嫁給消費者的問題聯合發出消費提示,房產評估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介紹,國內部分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審批房貸時,一般會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從而確定貸款的具體數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貸款抵押物評估費原則上由商業銀行承擔,或由貸款當事人約定承擔。但目前部分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要求貸款申請人承擔評估費的現象非常普遍。為此,北京、天津、重慶、大連、廈門、深圳、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昆明等17城市消費者組織及中國消費者報社聯合發表消費提示,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等金融信貸機構應主動承擔評估費,同時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廢除約定條款,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規范房地產信貸行業的健康發展。
哈爾濱市消協等18家消費維權單位認為,部分商業銀行轉嫁房產評估費涉嫌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申請人在信貸合同中屬金融消費者,其權益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要求申請人只有在交納評估費並對抵押物做評估的情況下纔可繼續申請貸款,其實質是利用強勢地位要挾貸款申請人,剝奪了貸款申請人信貸公平的權利,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在個人購房信貸中靠掙取利差盈利,對抵押物進行評估是其降低風險的必要措施,抵押物評估費是信貸成本的一部分,理應由商業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