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8日訊 記者日前從市質監局召開的相關工作會議上獲悉,哈市將開展打擊液化石油氣氣瓶翻新專項行動。無充裝、檢驗許可證的充裝站、檢驗站將被依法取締,保證哈市在用的30萬個液化石油氣氣瓶安全。
嚴控液化氣充裝環節
本月3日,市質監局收到香坊公安分局線索,稱在南崗區紅旗鄉紅旗村發現一翻新“螺絲瓶”窩點。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發現,已完成翻新成品氣瓶285個,半成品氣瓶278個,待加工報廢氣瓶369個。3名工人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據了解,2011年10月,我市啟動液化石油氣“螺絲瓶”強制報廢工作,報廢到2011年已達到15年使用年限的充裝氣瓶,但目前全市仍有約7萬個還在使用。這些達到報廢年限的充裝氣瓶嚴重威脅用氣安全,嚴控充裝環節是強制報廢此類氣瓶的有效辦法。目前我市有車用氣瓶充裝站36家、工業氣瓶充裝站52家、民用氣瓶充裝站58家,另有氣瓶監測站13家。其中,36家車用氣瓶充裝站中有18家無充裝許可。
此次專項行動中,市質監局要求各轄區局對無充裝、檢驗許可證的單位,予以堅決取締。對超范圍充裝、檢驗資源條件不能滿足有關法規、規范要求的單位,依法查處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由市局建議省局吊銷其相應資質。
杜絕二甲醚進氣瓶
因石油液化氣氣瓶是針對石油液化氣而制造的容器,如在其內充裝二甲醚或其他不明化學成分,易造成氣瓶和氣瓶密封膠圈的腐蝕,引發液化石油氣泄漏。如不明化學成分中存在可燃物質,也容易引發火災。
市質監局要求充裝單位,堅決杜絕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或在氣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學添加劑的行為,一經發現直接建議省局吊銷其相應資質。各充裝站要做到各項臺賬記錄規范齊全可追蹤。
按規定,各檢驗單位已於去年10月停止使用有“質量技術監督局監制”字樣的檢驗標識,改為實名檢驗標識。各充裝單位若發現舊標識氣瓶,可拒絕接收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