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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駕車肇事逃逸 妻子包庇同被刑事處罰
2013-06-19 16:56:06 來源:東北網  作者:王慧東 岳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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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9日訊 (王慧東 記者岳雲雪) 5月8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對青山鎮和平街上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導致一男子當場死亡。6月17日,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李井濤交待了犯罪事實,妻子包庇被警方刑事處罰。

犯罪嫌疑人李井濤。王慧東 攝

  “藍色貨車”肇事逃逸

  5月8日21時30分許,松北區對青山鎮和平街上一個小賣部門前發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導致一名男子當場死亡,現場遺留了一輛被撞毀的兩輪摩托。僅有一名目擊者稱案發時看到了死者騎著摩托由北向南行駛到這處路口時,與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藍色貨車相撞,隨後藍色貨車逃逸,因為天黑沒有看見車牌號。後經法鑒,摩托車駕駛人死於顱腦損傷,案發時其體內酒精含量也嚴重超標,屬醉酒駕駛,且無駕駛證。

  案發後與妻子商量掩蓋真相

  通過對現場物證的技術比對、調取監控和外圍的其他調查取證,辦案交警確定吉林AC4156的藍色農用小貨車就是肇事車輛。該車所有人,對青山鎮居民李井濤是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6月17日,經過連夜的突擊訊問,李井濤要求見妻子一面被允許,與妻子抱頭痛哭後,承認了“5.8”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並交待了案件經過。

  據李井濤供述,案發當晚與兩個朋友在飯店喝酒之後,想連夜趕一個拉貨的生意,於是在當晚21時30分左右開車回家,途中發生事故。回家後將肇事的情況告訴了妻子,並與妻子檢修了肇事車輛,商量好統一口徑說當晚20點就回家修車沒有出門,試圖掩蓋肇事逃逸的事實。

  目前,李井濤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據警方介紹,該起交通事故雙方都存在酒駕情節,從事故現場分析,如果李井濤未曾逃逸,在事故責任劃分上對其十分有利,但有了逃逸情節,加重了危害後果,責任相應會加大。另外,其妻子的行為已構成包庇罪,同一時間也被警方刑事處罰。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