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3日訊 1990年,當時30歲的齊齊哈爾市人潘志明,在知曉妻子出軌後,二人欲辦理離婚。然而,人生的陰差陽錯讓他在此期間在一小飯館偶遇了自己的情敵。在情敵輕蔑的眼神中,潘志明一刀刺向了對方的心髒將其殺害。此後,潘志明踏上了23年三省八地逃亡之路。起初,無比自責、痛苦的他四次選擇自殺未遂,8年後,他漂白了身份,娶妻生育一兒一女。直至今年5月末,齊市龍沙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潘志明成功抓獲,“這債早該還了,二十幾年來,折磨和痛苦變成了我的一種生活習慣。”
為情所困,一時衝動,斷送了他人的性命,毀滅了自己的前程。妻子出軌,30歲的小伙子一刀捅死情敵,亡命天涯23年後落入法網;情人別戀,47歲癡情漢揮斧砍死情人相好,巧言狡辯後證據面前認罪伏法。兩個案件引發深思,告誡世人。
妻子出軌飯店殺害情敵
對於23年前5月那天傍晚發生的一切,潘志明永生難忘。當時正值年輕氣盛30歲的他,不曾想過,自己的人生軌跡就此改變。
1990年,齊市人潘志明與妻子文霜結婚5年,有一個天真可愛的四歲女兒。當時的潘志明以為,他的生活將會是在自己努力賺錢養家,看著女兒一天天長大,與妻子恩愛如初的日子中度過,平靜而溫暖。
然而,當年年初,他在鄰裡的閑話中得知妻子文霜與一名叫馮光的年輕男子關系曖昧,回家問及妻子,妻子極力否認,盡管潘志明心有芥蒂,但為了女兒,他選擇了隱忍和沈默。時隔3個月,他再次聽說妻子仍和馮光在一起,而在他質問妻子時,看見她躲避的眼神和閃爍其詞的話語,潘志明氣憤不已。
此後,潘志明在和妻子一段時間的冷戰後,二人開始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沒有和馮光的偶遇,或許潘志明會繼續重新開啟自己的另一段人生。5月3日這一天晚上5點左右,潘志明和幾位朋友從齊市龍沙區一家飯店吃完飯正要離開時,迎頭遇上了來到此飯店的馮光,在馮光輕蔑的目光中,潘志明沒能忍住怒火,一拳揮了上去,兩個人撕扯在了一起。而在大家還都沒反應過來時,潘志明已經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了馮光,對著馮光的心髒部位狠狠地紮了過去。看著馮光被血浸染的上衣,潘志明迅速逃離了案發現場。在隨後去醫院的路上,馮光身亡。
此後,潘志明踏上了23年的逃亡之路。
警方抓捕叫原名嫌犯一怔
逃跑後的潘志明仿佛人間蒸發,當時,齊市龍沙警方走訪了他的全部親戚朋友,沒有人知道他的去向。時間來到了2012年,全省開展清網行動,龍沙警方將潘志明列為重點追逃對象。面對案發至今時間跨度長、線索少的困難局面,警方積極開展偵查工作,通過認真分析、研判潘志明的個性、心理特征和親友關系,在年末獲悉了一條重要線索後,辦案民警先後輾轉三省,於今年5月末在綏化市將潛逃了23年犯罪嫌疑人潘志明抓捕歸案。
此時的潘志明已經漂白了身份,改名換姓,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此時的他在當地一糧食開發公司工作,負責看守空壓機泵房。
據齊市龍沙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李向生回憶:“當時,我們悄悄地來到了潘志明工作的泵房,透過窗戶,看見他正和工友們喝酒。我們進屋後,出其不意叫出了他的原名,能夠明顯感到他先是一怔,在看向我們時,眼中的慌張一閃即逝,然後非常配合地戴上了手銬,被我們押解了回來。”
在潘志明被押解回齊市的路上,他對警方曾有過這樣的表示:“在外的23年,我當是偏得。這債早該還了,前十幾年,我不斷地折磨著自己,也自殺過,後來,折磨和痛苦變成了一種生活習慣。”
漂白身份娶妻生育兒女
如今53歲的潘志明,頭發花白、皺紋密布,習慣性緊鎖眉頭的他,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隨著潘志明打開記憶的大門,開始追溯自己多年來的人生時,透過他23年的潛逃歷程,可以將其大概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流動打工期”,在1990年案發後到1998年,8年間,潘志明疲於奔命,先後流竄了三個省八個市縣區。由於自己是初中文化,又沒有一技之長,他只能靠賣苦力、流動打工為生。起初的他准備在濟南市尋找打工場所,由於沒有合法證件,怕身份暴露的他不敢輕易應聘。後來聽說鶴崗市個體小煤礦招人,而且不要什麼證件,於是他潛入鶴崗市,先後在鶴崗8家個體小煤礦輪換挖煤打工,過著苟且偷生的生活。
第二個階段為“生活穩定期”,自1998年到2012年間,他從鶴崗搬遷到綏化市明水縣,此時他已漂白了身份,改名換姓為“董坤”,娶妻並生育一兒一女,購買了房子後以欺騙手段購買了戶口具有了合法身份,又找了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生活基本穩定下來,成功混入社會群體之中。
逃亡期間自殺數次未遂
潘志明說:“這些年,我內心的矛盾、痛苦和折磨是常人無法想象的,即使是在過上了相對穩定、安逸的生活後。案發後,我得知馮光死了,當時的第一感覺是恐懼。我沒有想到、也無法接受自己竟然成了殺人犯,痛悔、內疚,良心受到自責。我感覺不知所措,想過投案自首。案發那天深夜,我並沒有逃走,來到公安局的門前猶豫、徘徊了很長時間,准備投案。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坐大牢、受大罪,失去人身自由甚至性命難保,我退縮了,當時的腦海中只有一個想法:我想活下去,一番掙紮後,我選擇了逃亡。”決定逃亡後,潘志明明白公安機關一定會張網追捕他,“我當時唯一的念頭就是馬上離開齊市,在案發的第二天晚上,我向父親要了1萬塊錢,隨後坐火車離開了齊市。”
“逃亡的第一年,是最難熬的。後來的這些年,我總是強迫自己不去想那一段的日子和感受,選擇性的逃避。當時,我整日吃不下飯,每天只能靠酒精麻醉自己,買低劣的白酒沒日沒夜的灌醉自己。後來這治不好的胃病,就是那段時間得上的,燒壞了。”在潘志明的左手腕上,如今還能看到三條清晰的疤痕,“這是我當時試圖自殺時留下的,當時我買了一個刀片,在自己手腕連割了三次,但是都因為傷口不深,沒能如願。還有一次,當時我自己一個人在工地的宿捨裡,寫好了自己所犯罪行的遺囑,然後狠狠地用刮胡刀片割大腿,我看著汩汩冒出的鮮血,當時挺平靜的,想著就這樣結束我的生命吧,但是被後來進屋的工友發現了,把我送到了一家小醫院,命保住了。”
獄中悔過虧欠家人太多
起初,潘志明頻繁地更換居住地,四處流竄,到哪裡都覺得不安全。“隨著時間推移,在生活相對穩定、安全感稍有增強之後,我在情感上有了更高要求,開始想要尋求心靈上的安慰,想家、想親人特別強烈,難以控制。那時的我,極其想抱抱自己的女兒,我不知道在我突然離開她之後,她過著怎樣的生活,也不知道前妻和家人是怎麼告訴她我突然失蹤的原因。在逃跑的前些年,我一直不敢與家人聯系。直到1998年我又結婚生子,可是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就開始試著和齊市這邊的家人聯系。當時聽到爸媽聲音的一瞬間,我的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流,太長時間沒叫過他們了,我除了一遍遍地詢問著他們和家人現在日子過得怎麼樣之外,竟再也問不出其他問題。而媽媽在電話那端也泣不成聲,他們沒有想到我還活著,同樣一遍遍地問著我現在過得怎麼樣。後來我得知,女兒隨前妻離開了,從此再沒有和我的父母聯系過。而兩位老人在我出事以後,變得不愛出門,沈默寡言。媽媽從單位辦理了提前退休,她以前是個性格開朗的人,現在卻總是習慣性的唉聲嘆氣。”
對於現在的妻子和兒女,潘志明說:“看著我的小女兒,總是感覺像是老天爺在眷顧我,我承認,對於小女兒,感覺總是要把沒有給大女兒的父愛和責任放到小女兒身上。她特別黏我,現在最讓我牽掛和放心不下的也是她。現在她還不知道她的爸爸哪兒去了,多諷刺,我同樣不知道別人應該怎樣跟她說,而她今後的生活中也將沒有我。我這輩子虧欠家人太多了。”此時的潘志明滿臉淚痕。
(文中犯罪嫌疑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