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5日訊 24日,哈市2013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出爐,該規定對考生報考省市重點高中的報考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填報重點高中配額。
報重點高中
統招、擇校志願的條件
1.具有哈市八區戶口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可以報重點高中統招、擇校志願:
應屆初中畢業生;
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等級均為合格或合格以上;
英語口語交際、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均合格。
2.在哈市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備下列條件可以報重點高中統招、擇校志願:
父母雙方或單方在哈市工作5年以上;
應屆初中畢業生;
地理、生物學業考試(不含補考)前即在哈市八區初中學校就讀,在就讀學校參加了全部學業考試,並連續在哈市就讀至畢業;
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等級均為合格或合格以上;
英語口語交際、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均合格。
報省重點高中
配額志願的條件
考生除具備報重點高中統招、擇校志願條件外,八年級結束前已在就讀學校就學、畢業學年未轉學或外出借讀的,可報就讀初中學校獲得的省重點高中配額生指標志願。考生就讀學校與電子學籍不一致的,不具備報考省重點高中配額生的資格。在畢業年級轉學或外出借讀的考生不具備報考省重點高中配額生的資格。
報市重點高中
配額志願的條件
具有哈市八區戶口的考生,除具備報省重點高中配額志願的條件外,其戶口與就讀初中學校所在區一致的,可報就讀初中學校獲得的市重點高中配額生指標志願。在哈市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除具備報省重點高中配額志願的條件外,其居住地(暫住證)與就讀初中學校所在區一致的,可報就讀初中學校獲得的市重點高中配額生指標志願。
報考普通高中的條件
戶口在哈市八區的應屆或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哈市八區臨時戶口或暫住證,且已在哈市八區初中學校就讀,並有哈市八區初中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各維度等級均為合格或合格以上。
報考職業高中的條件
職業高中繼續實行統一考試錄取和注冊入學相結合的招生辦法。繼續放開新生入學條件限制,全面實行春、秋兩季招生。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條件
凡是取得初中畢業證書的應、往屆畢業生,報考非衛生類學校的,可以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注冊,由學校到省或市招生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後,即可取得入學資格。被哈市重點高中和普通高中錄取的外省籍考生,高中畢業時參加高考的辦法按國家和黑龍江省有關高考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