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5日訊 (記者 王蕊) 25日,記者從2013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我省將從嚴治招,強化招生紀律,加大對各類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違規降分錄取的“點招”等行為一律嚴處。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突破底線,如有違犯嚴懲不貸。
加強招生計劃監管 嚴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照顧任何人
今年是我省實行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起始年,為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維護教育公平,我省明確,將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管理,整個高考錄取工作要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高考分數、考生志願操作執行。高校招生剩餘計劃要一律通過網上征集志願完成,嚴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照顧任何人。各高校及相關部門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格按規矩辦事、按程序辦事,堅決杜絕一切違反規定的招生行為,全力確保我省高考新政的平穩落實。
據悉,招考部門將加強對招生計劃使用的監管,調整計劃原則上要在批次投檔之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願和成績順序錄取,高校在各省未完成的招生來源計劃,必須經過公開征集志願完成。
凡錄取考生一律不得再改錄換錄補錄
按要求,凡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改錄、換錄、補錄。入學後專業調整必須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跨科類、跨批次、跨層次調整;同科類、同批次、同層次專業調整也必須從嚴掌握,集體議定,不得擾亂招生及教學秩序,不得損害專業錄取的公平公正性。
高招期間,招考部門將堅持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六公開”。每批次錄取後、下一批次開始前,將公開錄取人數及錄取分數線。同時,各級糾風、招生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各高校和招生部門也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決不允許在招生錄取的管理和監管工作中有盲區、有死角。
強化督查確保招生考試制度落實不走樣不變形
為從嚴治招,今年我省明確,對那些在招生錄取工作中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存在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依照黨紀政紀條規和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直至相關領導的責任。對於監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以及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既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主管領導的責任,還要追究疏於監督的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和糾風部門的責任。
切實加強對招生考試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招生考試各項制度的落實不走樣、不變形;切實加強高考加分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審查加分考生的資格和身份,嚴肅查處弄虛作假、騙取加分資格等行為,嚴禁在國家和本地區確定的加分項目和分值規定之外,違規操作錄取學生。
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領域泄露國家秘密、利用職權徇私舞弊、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和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並重點查處利用預留計劃、調整計劃降分錄取的“點招”行為,案件一經查實,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對相關領導進行嚴肅問責;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