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6月26日訊 對違規降分錄取的『點招』行為一律立案查處;對違規錄取的學生,責成主管部門不得予以學籍注冊;加強特殊類型招生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錄取學生的入學復核,對存在舞弊行為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記者從25日召開的我省2013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將從嚴治招,深化陽光工程,強化招生紀律,加大對各類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突破底線,如有違犯,將嚴懲不貸,決不姑息。
我省將加強招生計劃監管,嚴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照顧任何人。將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管理,錄取工作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高考分數、考生志願操作執行。高校招生剩餘計劃將一律通過網上征集志願完成。同時,招考部門將加強對招生計劃使用的監管,調整計劃原則上要在批次投檔之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願和成績順序錄取,高校在各省未完成的招生來源計劃,必須經過公開征集志願完成。凡錄取考生一律不得再改錄、換錄、補錄。入學後專業調整必須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跨科類、跨批次、跨層次調整;同科類、同批次、同層次專業調整也必須從嚴掌握,集體議定,不得擾亂招生及教學秩序,不得損害專業錄取的公平公正性。高招期間,招考部門將堅持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六公開』。每批次錄取後、下一批次開始前,將公開錄取人數及錄取分數線。同時,各級糾風、招生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
會議提出,要強化督查,確保招生考試制度落實不走樣不變形。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存在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依照黨紀政紀條規和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直至相關領導的責任。對於監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以及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既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主管領導的責任,還要追究疏於監督的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和糾風部門的責任。同時,要切實加強對招生考試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審查加分考生的資格和身份,嚴肅查處弄虛作假、騙取加分資格等行為。要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領域泄露國家秘密、利用職權徇私舞弊、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和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並重點查處利用預留計劃、調整計劃降分錄取的『點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