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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九大部門聯手治理燒烤大排檔
2013-06-29 12:01:09 來源:黑龍江新聞網-生活報  作者:王焱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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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6月29日訊 記者28日從哈市城管局獲悉,為加強哈市夏季期間街路餐飲大排檔的管理,提昇城市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哈市城管局近日制定了《哈市規范治理街路餐飲大排檔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聯手各區政府、城管行政執法局、環保、工商、食品安全監督協調、畜牧、公安等九大部門規范治理全市街路餐飲大排檔的設置、經營行為。對符合審批條件的街路餐飲大排檔限時辦理臨時佔道行政許可;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街路餐飲大排檔,不予辦理臨時佔道行政許可,並予以取締。

  至少預留1.5米寬人行道

  《方案》規定,在街路餐飲大排檔的設置標准上,次乾路及以下街路人行道寬度原則上不低於5米,預留人行通道寬度大於(等於)1.5米,不佔用防火通道、小區出入口、公交站臺等;設置在自家店面門前人行道路段,須具備飯店等餐飲類衛生許可、工商營業執照,周邊商家業戶同意臨時設置,並簽訂協議書;制作統一規格、顏色的批准設置標識,標注審批時限、佔道范圍、經營時間、管控標准和管理、保潔責任人;禁止使用紅、黃、藍純色和單色棚、傘,具備保護道路、園林、環衛及其他公共設施完好整潔的相應措施;至少設置敞口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1個,飯店室內無廁所或室內廁所無法滿足需求的,配備移動公廁。每個餐桌配備小型垃圾桶1個、酒瓶架1個、?子桶1個;50平方米以下的大排檔配備管理保潔人員不少於1人,50平方米以上的配備管理保潔人員不少於2人。

  居民小區內禁設大排檔

  《方案》明確劃定禁設區域:快速路、主乾路、重點區域、重點商圈、景觀性旅游街區及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周邊及居民小區內禁止設置餐飲大排檔。原則上允許禁設區域以外且符合審批條件的次乾路及以下的人行道臨時設置街路餐飲大排檔。臨時佔道面積控制在2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范圍內,佔用時限為7月上旬起至9月30日止,經營時間為每日18時至23時。棚、傘、桌椅等臨時設施,每日23時後撤離城市道路。

  在治理標准上,要求街路餐飲大排檔辦理臨時佔道行政許可審批手續,繳納佔道費和佔道押金,按照審批確定的位置、范圍、期限和項目經營,不能擅自移位及增加和外溢。大排檔不得有佔用綠地、花壇及損壞樹木,明火作業、露天燒烤、店外食品加工等污染環境行為,否則一律取締。

  為大排檔建檔跟蹤管理

  城管執法部門將建立街路餐飲大排檔經營業戶管理檔案,詳細建檔並隨時補充完善,全面掌握經營行為的動態情況,跟蹤管理街路餐飲大排檔。同時,哈市各區政府對街路餐飲大排檔實行定時、定點、定位、定人、定責管理制度,確保已審批的街路餐飲大排檔規范經營,未經審批的及時取締。按照《街路餐飲大排檔定期聯合檢查制度》,對街路餐飲大排檔管理情況進行周考核、月評價,並在新聞媒體公布考評結果。對問題嚴重的街路餐飲大排檔進行媒體曝光,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問責。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