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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怨弟媳帶走孩子造謠3歲幼童被保姆抱跑 被拘留5日
2013-07-06 10:54:22 來源:生活報  作者:曹魏 孫海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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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姆拐走孩子”微信引發兩千餘次轉發

  發布者哈市南崗區市民袁某

  被行政拘留5日

  生活報7月6日訊 “尋人,大家幫幫忙,我弟弟家的孩子6月25日被一30歲左右的保姆在哈爾濱和興路附近拐走,男孩3歲,家人心急如焚,爺爺奶奶全部病倒,提供有價值線索者,必有重謝,聯系電話1389577****,謝謝大家,幫助轉一下。”7月1日,這條微信在哈市微信朋友圈、各大網站微博瘋狂轉載。不到8個小時,轉載數量超過兩千條,更引發很多名人、社會公益團體微博的關注和轉發。哈市警方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發現實際情況是孩子的母親偷偷抱走孩子,而孩子的表姑袁某一時生氣,在微信上謊稱是保姆抱走了孩子,希望引起社會的關注。4日,袁某接受了哈市警方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事發

  兩千餘人轉發“保姆拐孩子”微信

  驚動公安部

  7月1日13時許,一條“保姆拐走幼子”的信息在微信平臺上出現,因為信息內容詳細,並留下了聯系人方式,還有孩子的照片,很多人第一時間打電話與發布信息者確認,發布信息者在電話中堅稱微信內容屬實,請大家幫忙找孩子。經過初期核實,該條微信迅速在微信朋友圈和各大網站微博中傳播,很快該條微信轉發數量超過兩千條,其中不乏一些名人、社會公益團體的關注。此信息立即引起公安部、公安部打拐辦、省公安廳、哈市相關部門、外省市有關單位及國內一些知名人士的關注,同時給哈爾濱市民造成極大的心理恐慌,一時間家中有保姆的媽媽們紛紛向警方求證。和興路派出所民警對該行為人迅速展開外圍調查,卻發現此微信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

  調查 表姐怨弟媳帶走孩子散布虛假信息

  1日當晚,民警查實發現此條信息發自微信號yuan××××harbin,機主姓名為袁某。真實情況是,6月25日,袁某的表弟於某去和興路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媳婦王某帶著3歲的孩子和家裡所有存款、衣物、身份證突然離開。王某離開時應該帶著幾個包裹,而且還一同帶走了在福利院休養的父親。之後,王某的手機一直關機,於某和表姐袁某多方查找無果,無奈向警方報案。

  警方正在全力搜尋王某下落的同時,7月1日12時許,怪罪弟媳不應帶走孩子,心急如焚的袁某一時生氣,便發了這條“保姆拐孩子”的微信。“當時只想著快點找回孩子,覺得這樣編出來的信息會引起別人的關注,就能盡快找回孩子。”袁某接受調查時交代。

  這條微信發出後的兩小時內,袁某微信圈內200餘個好友紛紛給袁某打電話,核實情況,袁某堅稱內容屬實。該條微信迅速在朋友圈之間轉發,並引起媒體和社會公益團體的重視。不到3個小時,袁某的電話就被打爆了,來電核實情況的人越來越多,希望提供線索的熱心市民也紛紛來電問詢。5個小時後,袁某意識到自己的謊言產生了巨大影響,有些擔心的她更改了微信內容,又發出一條尋子信息,再未提“保姆拐孩子”一事,對來電核實的人也拒不提保姆一事,只說孩子丟了。但此時,改口已晚,這條微信被迅速轉發兩千餘次。當日22時許,經過朋友提醒,袁某意識到發布虛假信息的嚴重性,再次更新微信稱:孩子已經找到,謝謝大家關心。

  處罰

  發布者被行政拘留5日

  袁某希望終止信息繼續傳播,但虛假謠言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2日一早,警方找到袁某核實情況。經調查,袁某,36歲,女,哈市南崗區市民,無業。袁某對其在微信及微博中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供認不諱,4日被哈市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我當時只顧生氣了,沒想到一條微信會產生這麼大的影響。”袁某後悔地說。

  據和興路派出所民警許強介紹,市民利用微信、微博、QQ等個人社交媒體,在互聯網上散布不實言論,擾亂社會治安、引起恐慌或者不良影響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罰。袁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哈爾濱的治安形象,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按條例應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希望市民能夠引以為戒,不要在個人社交網站上散布未經核實的不實信息!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