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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交錢就發『健康證』
2013-07-15 15:04:46 來源:東北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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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5日訊 需要填表、交錢,就可以領到一張《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證明》(以下簡稱『健康證』)!

  7月13日,多名市民撥打本報熱線『8888188』反映,在東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的時候,遇到了一件怪事——該中心將體檢程序後置,卻提前發放『健康證』。隨後,記者對此進行了暗訪。

  當日上午,記者來到東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樓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健康證』在三樓。記者來到辦證地點時,有兩名市民正在辦理『健康證』。當記者諮詢辦理『健康證』的程序時,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填表、交錢、領證』。記者看到,辦證的櫃臺上放著許多《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記者在其中填寫了姓名、性別、單位等多項信息後,又在一旁的收費窗口交納了90元錢,便在一旁等候。

  在此期間,記者看到我市某酒店的工作人員拿著許多照片等候工作人員制作『健康證』。十多分鍾後,記者將《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及交費票據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將記者的信息錄入計算機,隨後,打印出『健康證』,並與照片一同塑封後遞給了記者。在交費票據背面,工作人員寫明『已付』。當記者問及是否需要提前體檢時,工作人員表示,體檢時間安排在下周二和周四。

  在東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前,記者看到在一塊公示板上發布著《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須知》,其中注明,『體檢一周後憑交款收據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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