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訊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等十二部門關於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的有關通知要求,黑龍江省工商局、公安廳、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文明辦、綜治辦、教育廳、通信管理局、商務廳、網信辦、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銀監會黑龍江監管局聯合發出通知,從6月1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專項執法行動。
此次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執法行動將重點打擊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違法犯罪,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游戲』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及相關聯的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采用恐嚇、暴力等手段實施的傳銷犯罪等。
發現傳銷活動,請及時向發生地的工商、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工商機關12315,公安機關110。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