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3日訊 在看過湖南衡陽學者冰城旅游的遭遇後,很多人心有戚戚。在眾多反映旅游中遭遇同團不同價鬧心經歷的讀者中,一個聲音格外一針見血。他叫趙小軍(化名),曾經是旅行社一名前臺接待,後換了5家公司當了9年的導游,在得到賞識即將被提拔的檔口,他選擇了辭職,理由是看不慣這些貓膩。為了讓公眾更多地了解其中的內幕,他決定向記者一吐為快。
隔日報團價更低
“衡陽兩位老人的經歷只是一個縮影,同團不同價普遍存在。”趙小軍說,看報道知道老人是在旅游團出發當天報名,所以旅行社的理由是臨時出發車票貴,價格自然比別人高一些,可在趙小軍多年的導游經歷裡,還有第二天報名比第一天價格更低的情況存在。
趙小軍回憶說,去年“十一”,他所在的旅行社發出了一條哈爾濱至伊春五日游的線路,當時有位游客報名花費的價格是2200元,在旅行途中一問纔知道,同團中還有比他們更低的價格——1700元,整整少付500元費用。趙小軍說,一般旅行社在臨近發團日期前,為了湊夠團隊人數,不惜采取降價措施,不同旅客不同價。因為行業缺乏監管,花價高者多數時候只能自認倒霉,通過協商有人能補回部分差價,但旅行社的誠信卻逐漸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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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旅游合同時,應主動要求查看其他游客的合同,並要旅行社做出書面聲明,承諾價格不變動或者給出價格浮動范圍,並明確違約責任。
老人小孩加價高
“業內還有一種說法,叫作老人小孩沒錢賺。”趙小軍說,說是沒錢賺,指的就是老人孩子的購買能力。就拿衡陽兩位老人的經歷來說,他們知道的是貴在車票了,還有一個隱形原因就是他們年歲太大了。
趙小軍告訴記者,他在新陽路一家旅行社任職時,所在公司主推雲南、港澳、華東五市游。趕上暑假,有人帶著一家老中青三代來報名,當時前臺接待就明確告訴對方,老人和孩子報名需要加價,價格在500至800不等,理由就是,年齡偏小或是老年人購買力太低。
“我們行內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做長線旅游,年齡在25歲以下,60歲以上的人群必然要收取加價費。”趙小軍說,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旅行社就必須壓低成本甚至低於成本把組團價格降下來,想要獲取利潤就只能在購物返點上動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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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務,因旅游者的年齡、職業等差異增收費用的,旅行社應返還增收的費用。”如遇此情況,游客可向旅行社索賠。
拼團游價格亂變
提到拼團旅游,趙小軍告訴記者,每年七八月都是旅游旺季,暑期游這塊碩大的蛋糕,尤其是出境游,早就拍在旅行社面前的碪板上任人宰割。
據趙小軍回憶,他曾經帶了48人團到歐洲旅游,這些人是由五六家旅行社拼湊成的大團,快到行程結束時,有游客到他這裡投訴:他花了2.3萬元,而同團中有的2萬,有的1.8萬,同一旅行社為什麼還搞區別對待。
對此,趙小軍很無奈,他說,為拿到好的機票和酒店價格,出境游必須確保一定的人數,10人,20人的小團價格要比大團高出一倍甚至兩倍。為湊足人數,拼團不可避免,由幾家甚至十幾家旅行社的客人拼湊成一個團並不稀奇。做批發的旅行社給出底價,代理的旅行社加上自己的利潤招攬游客,自然就會產生“同團同質不同價”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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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費者碰到此情況,可以向旅游部門據理力爭,要求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與本團的其他成員一樣的價格,不能采用這樣的價格歧視,同時也可以向工商部門、物價部門、旅游主管職能部門進行投訴,要他們對這種情況進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