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8日訊 27日,記者從海倫市相關部門獲悉,在聯合敬老院火災中遇難的老人家屬將獲得88800元至355200元不等的賠償。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海倫市相關部門介紹,雖然本次火災事故中遇難老人都是農民,但死亡賠償金的標准按額度相對較高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每年17760元。按照相關標准測算不同賠償額,本次火災事故給予遇難老人最低88800元,最高355200元的賠償,預計賠償總金額達200萬元。目前,海倫市已經與部分遇難老人家屬簽訂了賠償協議。
記者26日在敬老院采訪時發現,除了起火的特護病房為平房外,其餘的房屋都是二至三層的新樓。對於為何把身體有毛病或者自理能力較差的人都安排在平房,敬老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敬老院新建了幾棟樓,但特護病房的房屋是在原有房子的基礎上翻新的,已經有大約30年的歷史了。為了方便這些自理能力較差的老人來回進出,特意讓他們住在這裡。
“緊挨著敬老院東面的是光榮院,是供養退伍軍人的。南面的是海倫市社會福利院,原先跟聯合敬老院屬‘前院後院’,後來蓋樓砌牆給分開了。”工作人員稱。
據了解,事發當晚敬老院共有3人值班,分別在三棟樓內,因為人手不足,所以特護病房和臨近的樓安排同一個值班員,特護病房沒有值班人員。另外,敬老院中三棟樓都有滅火器和消火栓,但起火的特護病房只有滅火器,沒有消火栓。
相關人員告訴記者,農村孤寡老人性格相對較孤僻,敬老院又沒有專門的心理疏導師,而由醫護人員進行疏導又缺少專業性。敬老院只重視小摩擦,對大的心理問題重視不夠。
東林鄉大成村村民告訴記者,由於王貴20多年前就已離開村子外出打工了,具體情況不太清楚。只知道他結過婚,有一個女兒,後來離婚了,女兒跟她媽走了。
另悉,轉至市五院救治的三名傷者,目前病情穩定,正在密切觀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