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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今冬正式實行計量供熱 將重新制訂收費標准
2013-07-30 08:22:51 來源:生活報  作者:李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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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7月30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供熱部門獲悉,哈市今年將正式實行計量供熱,凡是安裝計量供熱裝置、開始啟動計量供熱裝置並運行一年的房屋都要實行。

  哈市在實施供熱計量前,於2010年在哈爾濱超然物業公司開始計量供熱試點,目前該試點運行已經3年,效果良好,取得成功。同時,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4部委於2010年聯合下文要求新建住宅和經過節能改造的住宅都必須安裝計量供熱裝置,對不能滿足計量供熱的新房不予驗收。這些新住宅一律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由於新建築從設計到竣工入戶需要兩到三年時間,因此,新政實行後具備計量供熱硬件的新房屋這兩年纔出現。

  據哈市供熱辦負責人介紹,鑒於這兩年進戶的新房屋都安裝了計量供熱裝置,且已經運行有一年了,設備經過了一個供熱期的測試和調整,具備計量供熱條件,因此全市今年將全面開始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哈市物價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凡是實行集中供熱、達到節能要求、安裝供熱計量裝置並滿足計量收費技術要求的房屋,都可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新竣工的房屋在第一年仍按面積收費,從第二年起按計量收費。對於計量收費標准,由於去年制定的計量熱價標准只試行一年,現已過期,今年新供熱期將重新制訂價格。

  據了解,過去的計量供熱標准是全額熱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居民基本熱價為16.14元/平方米使用面積,計量熱價為44.81元/吉焦,收取辦法為熱用戶於每年的12月31日前按現行的面積預交全額熱費,待供熱期結束,按實際用熱量結算熱費,多退少補,且供熱單位應在供熱結束後的一個月內結清。

  記者了解到,目前許多公企建築已經實施計量供熱多年,效果很好,供熱企業掌握了這些單位的供熱需求,既可以很好滿足其用熱又可以節能。但在居民供熱方面,供熱企業只是運行計量裝置並收集供熱數據,並沒有實行計量收費。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