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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突然變『國有』?嫩江『官民爭地』紀實
2013-07-30 09:02:32 來源:半月談網  作者:管建濤 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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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根裡村村民范希平(左二)向記者介紹情況。

  在黑龍江省耕地大縣嫩江縣,一些農民手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被認定“無效”,他們二輪承包合同內的部分土地性質從“集體”變成“國有”,並被要求上交承包費。由於部分農民拒絕交費,他們已領多年的糧食補貼被停發。“官民爭地”愈演愈烈,農民頻頻上訪,矛盾激化。

  “二輪承包期內土地為啥還要收費?”

  拿著黑龍江省政府制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明確寫著“承包期三十年不變”並蓋著柏根裡村委會公章的延期承包合同書,嫩江縣科洛鎮柏根裡村66歲的農民唐瑞義怎麼也弄不明白,為什麼這兩樣文書裡的129.5畝耕地,有將近一半的地還要收承包費。

  老唐說:“2004年到2008年,這些地都拿著國家糧補,也沒人收費,到2009年鎮裡就來收費了,說這100多畝地裡有60多畝是國有的,得交承包費,一畝交80多塊錢。”

  柏根裡村村民潘吉良與村裡簽的延期承包合同上的面積是107.5畝,從2009年開始,其中的71畝變成了國有耕地,需要交承包費,因潘吉良沒有交費,這幾年71畝地每年每畝60多塊錢的糧補一直沒領到。

  柏根裡村有600多戶村民,唐瑞義和潘吉良這種情況普遍存在。部分農民對此不滿,拒交承包費,縣裡則停發這些未交承包費土地的糧補,由此引發農民上訪。

  科洛鎮鎮長王亞光介紹,2008年嫩江縣開展土地清理工作,將農民開荒地等土地劃歸國有,2009年嫩江縣在科洛鎮搞國有耕地有償使用試點。經清理,當時縣相關部門認定,部分農民二輪承包所持土地經營權證和延期合同中,有部分土地應為國有耕地。

  但一些農民並不買賬,他們認定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延期承包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這兩證裡的耕地就不該收費。

  王亞光說:“我們希望上級部門給界定一下,到底該不該收費,現在弄得我們也挺遭罪,不收上來,縣裡不高興,收上來,群眾不滿意,越整越對立。”

  因為多數村民拒不交納承包費,進駐柏根裡村收承包費的鎮工作人員撤了出來。王亞光說:“原來就幾十戶不交,村民一看這些人不交費,也沒有什麼說法,就都不交了。現在根本‘拱不動’,全村應收費的540多戶,到現在只收上來22戶。”


 

  政府部門:二輪承包證“無效”

  嫩江縣國有耕地管理辦公室主任劉富說,不少柏根裡村民的承包經營權證和延期承包合同上,承包土地面積有100多畝,甚至幾百畝地,這是不正常的,在2008年土地清理時,其中一部分土地劃歸國有耕地管理,而國有耕地就該有償使用。

  “為什麼柏根裡村部分農民經營權證和承包合同上的土地會那麼多?我向二輪承包時的老村長了解情況,原來當時填證時是把農民家所有的土地都填上了,不管是口糧田還是開荒地,都捆到一起填上了,可能是考慮到貸款方便。”王亞光說。

  據了解,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為了增加糧食產量,黑龍江省不少地區都鼓勵開荒種田。嫩江縣一些參與了開荒的村民介紹,當時政府部門還給錢,號召農民開荒,所以當地農民的土地都比較多,也被納入了二輪承包合同,科洛鎮這種情況並不鮮見。

  記者走訪了嫩江縣財政局、農經辦等部門,他們都認為柏根裡村村民所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已作廢或者無效。

  對此,黑龍江省農委相關負責人卻有不同觀點,“1998年二輪土地承包時,部分縣發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有的蓋了鄉鎮政府公章。2004年以後,按有關政策要求可補換證,新證要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換不換發是農民自願,如果不換,1998年發的證還繼續有效”。

  農民承包經營權證書和承包合同中的土地性質是如何從集體變成國有的,王亞光也是一頭霧水。“老百姓就問咋回事,我們也解釋不明白。”王亞光說,原來制定政策的縣領導和主管部門負責人都調走了,我們還納悶呢,土地性質怎麼變了呢?要是集體耕地,按相關法律法規縣裡就不應該伸手。


 

  利益巨大矛盾激化

  科洛鎮柏根裡村遇到的土地問題在嫩江縣其他鄉鎮也不同程度存在,這已經成為當地的一個“心病”。嫩江縣財政局局長徐亦劍告訴記者:“每年都有農民反映同樣的問題,就是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內的耕地被收取承包費。”

  那麼到底收了多少承包費?徐亦劍說,嫩江全縣國有耕地279萬畝,都需要交承包費。“一?地(15畝)收1000多塊承包費,全縣不到兩個億,去年縣財政收入9億元裡也包含這一塊。”當地不少村民認為,這就是縣裡要把“集體耕地”變為“國有耕地”的動力所在。

  由土地引發的矛盾不斷激化。在柏根裡村,由於土地糾紛村委會已多年選舉未果,長期處於癱瘓狀態。

  在幾次海選中均以多數票當選村委會主任候選人的柏根裡村村民范希平,因多年拒交國有土地承包費和拖欠村集體錢款而被縣裡認定不符合候選人資格,而部分村民和村選舉委員會則認為是上面乾預村裡海選。

  范希平二輪土地延期承包合同上的耕地有300餘畝,而縣裡相關部門只認定51畝為集體土地,其餘均為國有土地,需交承包費。2009年至今范希平一直未交費。

  “由於范希平拖欠國有土地承包費和集體錢款,縣裡沒有通過他的候選人資格。”王亞光說,村裡海選擱置,產生不了法定代表人,就無法找相關部門仲裁土地到底歸誰,而沒有仲裁結果,又無法確認范希平究竟算不算拖欠承包費,這似乎變成了一個“死結”。

  “我們正跟縣裡請示先把村委會選舉問題解決,不然容易產生群體性事件。”王亞光說,我們希望上級盡快下派工作組,給出明確答復,現在真的很難,鎮政府在中間上不上、下不下,都沒心思乾別的工作了。今年我們農業生產任務很重,搞不好會被耽誤。

  王亞光認為,這些爭議耕地還應歸村裡使用,性質是集體土地,可以納入國有耕地規范化管理,但不是劃為國有耕地。像機動地一樣,承包費應該交給集體,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等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再進行調整。

  基層乾部和群眾希望上級相關部門能盡快出臺政策對類似土地進行確權,避免問題久拖不決使基層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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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