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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一城管人員無處罰依據強行扣車
2013-08-01 15:13:01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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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日訊 『我們單位的貨車被城管給扣到停車場了。城管執法人員既沒有出示執法證,扣車時也沒有給扣留單,更沒給留個電話,就說扣到東城停車場了。我們都不是東風新村的,已經找了近一個小時了,也沒有找到東城停車場……』7月25日下午,一位群眾向市改進作風監督檢查組反映車輛被扣一事。

  為盡快掌握情況,市改進作風監督檢查組工作人員立即趕往現場。據被扣貨車所屬單位負責人劉先生介紹:『7月25日13時30分左右,我們的貨車運送保溫材料到火炬小學擴建工地,卸完保溫材料後,剛開出工地10米左右,就被一臺城管執法車給截停了。當時這臺執法車沒有懸掛車號牌。執法人員下車後說,我們的貨車帶泥上路了,不讓我們走。在我們同意交500元罰款的同時,城管人員已經找來了一臺大拖車,把我們的車拖走了。』

  當日下午,市改進作風監督檢查組工作人員陪同劉先生來到慶北城管辦。執法四中隊趙隊長先後向劉先生出示貨車帶泥上路的證據。劉先生表示:『貨車帶泥上路,我們承認,同意接受處罰,是不是交500元罰款就可以放車了?』

  趙隊長介紹,按規定罰款500元,還得交500元拖車費。對此,劉先生表示,罰款我們認交,但你憑什麼把我們貨車扣到停車場,如果不扣停車場,就不會產生拖車費,你把執法依據的相關規定拿出來讓我們看一下。趙隊長表示,按照規定,機動車帶泥上路,城管執法人員可以制止車輛,給予500元至1000元罰款。

  『制止車輛就可以扣車嗎?』在劉先生一遍遍地追問下,趙隊長也沒有給出『制止車輛就包括扣車』的解釋。

  7月26日上午,負責改進作風監督檢查的市紀委糾風室找來劉先生等當事人了解具體情況後,又找來慶北城管辦相關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經過調查,2013年7月25日13時30分左右,一臺送貨車向火炬小學擴建工地送完保溫材料後,被薩爾圖區慶北城管辦執法人員劉某1人駕駛的無牌照機動車攔截,等待了十多分鍾後,慶北城管辦執法四中隊趙隊長與另一名執法隊員趕到了現場。趙隊長決定對貨車給予500元罰款,貨車司機和押車人員覺得罰款太多,身上沒有帶這麼多錢,商量能不能少交一些。僵持了一會,趙隊長打電話叫來了拖車,司機只好從工地熟人手中借來了錢,但是趙隊長不同意放車,以拖車已經來了為理由讓再交500元拖車費。貨車司機無奈眼睜睜地看著貨車被強行拖往東城停車場。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沒有向當事人出示工作證件,沒有履行任何手續,既沒做詢問筆錄下發處罰決定書,扣留車輛也沒給任何書面材料,更沒有告知處罰的有關依據。當事人在7月25日下午來到慶北城管辦,對貨車被扣留表示不解,要求城管人員拿出處罰依據,執法人員拿不出來扣留車輛的依據,也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釋,只是一再強調要交500元罰款和500元拖車費。車主一直難以接受,車輛也沒有取回來。從始至終,執法人員也沒有給車主任何書面材料。7月26日上午,市紀委糾風室介入調查後,經過協調纔將劉先生的貨車放回。

  記者手記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提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環境,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加強城市管理,無可厚非。但像薩區城管局慶北城管辦執法工作人員這樣,在沒有處罰依據的前提下,強行扣押車輛,怎能不讓群眾與盲目執法、越權執法、『野蠻』執法等行為聯系起來呢。即便是按照有關規定應給予罰款的處罰,也應該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履行相關手續。執法人員這樣不合規矩的執法方式,引發了群眾的不滿,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作為城管部門,應加強管理,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