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招呼
教育行政部門查違規
此次專項行動的治理范圍,包括全省公辦和民辦性質的小學、初中、高中學校,在職教師以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各高等學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繼續采取『不通知檢查時間,不通知檢查路線,不安排接待』等方式,對所屬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定期通報抽查情況。
教育紀檢監察和行風部門將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對違規有償補課行為高壓嚴打的有力態勢。
違規教師
嚴重者開除教師隊伍
在治理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將嚴格追究。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教師,責令改正,退還辦班或授課所得,取消其三年內評選先進、晉級資格和各種獎勵、獎金;情節嚴重的解除聘任合同,直到取消教師資格、開除教師隊伍。
對違規教師所在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學校主要負責人各種評先選優資格,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對各級各類學校將校捨和場地出租、出借給校內外機構、人員開展以中小學生為對象有償補習行為的,沒收違規所得,並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省教育廳設立了專項行動舉報電話:53638439、53642952。
舉報電話
這10種行為都屬碰『高壓線』
-公辦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借助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家長委員會等名義參與組織的有償補課行為;
-高等學校、公辦中小學校將校捨和場地出租、出借給校內外機構人員開展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有償補習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有償補課或動員、誘導、暗示、強制所教班級學生參與有償輔導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為退休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員介紹學生進行有償補課而從中獲利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以家屬、親友及其他人名義違規開辦補習班或從事有償家教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參與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或其他個人組織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有償補課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利用職權之便,以在校輔導的名義進行變相補課收費及『課上不講課下講』的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不同學科教師聯合辦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場地進行集體有償補課行為;
-公辦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以讀書教育活動等理由為名變相向學生收費行為;
-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用公辦學校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輔導行為。